發布時間:2014-02-22 共1頁
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
一、單項選擇題(單項選擇題備選答案中,只有一個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1.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是( )。
A.支付違法經營的罰款
B.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C.支付的稅收滯納金
D.支付銀行加收的罰息
正確答案:D 解題思路: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不包括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用。
2.國內某居民公司2009年從國外某企業(在中國未設立機構、場所)租入價值200萬元的通訊設備,合同約定使用期限一年,支付使用費80萬元。該公司應代扣代繳的所得稅( )。
A.7.6萬元
B.8萬元
C.20萬元
D.27.6萬元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的是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納稅額=80×10%=8(萬元)。
3.某美國企業未在中國設立機構場所,2009年初為境內企業提供一項專利使用權,合同約定使用期限為兩年并分兩年支付費用,境內企業共需要支付費用200萬元,則境內企業2009年應扣繳的所得稅為( )萬元。
A.10
B.20
C.9.5
D.19
正確答案:A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的是非居民企業應納稅額的計算。對于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其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因此題目中的專利使用權按照每年的收入全額計算所得稅,境內企業應扣繳的所得稅=200÷2×10%=10(萬元)
4.下列固定資產中,不能實行加速折舊的是( )。
A.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
B.常年處于強震動狀態的固定資產
C.常年處于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
D.環保專用設備
正確答案:D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的是采用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范圍。實行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范圍:(1)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2)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
5.下列關于鼓勵軟件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的陳述中,不正確的是( )。
A.軟件生產企業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所退還的稅款,不征收所得稅
B.我國境內新辦軟件生產企業經認定后,自依法注冊登記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C.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生產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D.企事業單位購進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經過核準,其折舊或者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的是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我國境內新辦軟件生產企業經認定后,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注意,是獲利年度,不是注冊登記年度。
二、多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備選答案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多選、少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6.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收入確認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銷售商品以舊換新的,銷售的商品應當按照銷售商品收入確認條件確認收入,回收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
B.采用售后回購方式銷售商品的,銷售的商品按售價確認收入,回購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
C.銷售商品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D.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作為財務費用扣除
正確答案:ABD 解題思路:銷售商品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7.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有( )。
A.經濟林
B.薪炭林
C.產畜
D.役畜
正確答案:ABCD 解題思路:生產性生物資產包括經濟林、薪炭林、產畜和役畜等。
8.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判定居民企業與非居民企業的標準有( )。
A.登記注冊地標準
B.所得來源地標準
C.經營行為實際發生地標準
D.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標準
正確答案:AD 解題思路:根據登記注冊地標準和實際管理機構標準,把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
9.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中國境內取得的下列所得,應按收入全額計算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有( )。
A.股息
B.轉讓財產所得
C.租金
D.特許權使用費
正確答案:ACD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的是非居民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相關規定。
10.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下列關于無形資產的稅務處理正確的有( )。
A.外購的無形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B.通過債務重組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C.自創商譽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D.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準予扣除
正確答案:ABD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的是無形資產稅務處理的有關規定。選項C,企業自創商譽不得計算攤銷費用。
三、判斷題(每小題判斷結果正確的得1分,判斷結果錯誤的扣0.5分,不判斷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類題最低得分為零分)
11.企業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項尚未結清,尚未取得全額發票的,可暫按合同規定的金額計入固定資產計稅基礎計提折舊,待發票取得后進行調整,但該項調整應在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6個月內進行。( )
A.對
B.錯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該項調整應在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12個月內進行。
12.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或者企業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日的安排的,稅務機關有權在該業務發生的納稅年度起5年內,進行納稅調整。( )
A.對
B.錯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稅務機關有權在該業務發生的納稅年度起10年內,進行納稅調整。
13.預約定價安排適用于自企業提交正式書面申請年度的次年起5至10個連續年度的關聯交易。
A.對
B.錯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的是預約定價安排的適用范圍。預約定價安排適用于自企業提交正式書面申請年度的次年起3至5個連續年度的關聯交易。
14.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就其中國境外總機構發生的與該機構、場所生產經營有關的費用,一律不準予扣除。
A.對
B.錯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的是非居民企業費用扣除的有關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就其中國境外總機構發生的與該機構、場所生產經營有關的費用,能夠提供總機構出具的費用匯集范圍、定額、分配依據和方法等證明文件,并合理分攤的,準予扣除。
15.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以機構、場所所在地為納稅地點。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機構、場所的,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可以選擇由其主要機構、場所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
A.對
B.錯
正確答案:A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的是非居民企業納稅地點的相關規定。
四、計算分析題(凡要求計算的項目,除題中特別標明的外,均須列出計算過程;計算結果有計量單位的,必須予以標明,標明的計量單位與題中所給的計量單位相同;計算結果出現小數的,除特殊要求外,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凡要求解釋、分析、說明理由的內容,必須有相應的文字闡述)
16.北京市某企業2009年主營業務收入1980萬,主營業務成本880萬元,轉讓專利技術取得收入700萬元,成本148萬元,營業稅金及附加50萬元,從境內居民企業分回投資收益150萬元;國庫券轉讓收益25萬元;境外投資A企業分回稅后投資收益40萬元,已知境外已納所得稅8萬元。
要求:
(1)計算該企業2009年境內所得應納所得稅額。
(2)計算該企業2009年境外所得應該補繳我國企業所得稅稅額。
正確答案:
(1)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免稅。
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
企業轉讓技術所得=700-148=552(萬元),500萬元免所得稅,52萬元減半征收所得稅,技術轉讓應納所得稅=52×25%×50%=6.5(萬元)
該企業2009年境內所得應納所得稅額=(1980-880-50+25)×25%+6.5=275.25(萬元)
(2)境外分回投資收益補稅額=(40+8)×25%-8=4(萬元)。
17.北京一家運輸企業,2009年1月成立,2009年度相關生產經營業務如下:
(1)當年公路運輸收入700萬元,國債利息收入10萬元、取得對境內非上市公司的投資收益46.8萬元。
(2)全年營業成本為320萬元;營業稅金及附加23.1萬元。
(3)全年發生財務費用50萬元,其中10萬元為在建工程的資本化利息支出。
(4)管理費用共計9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25萬元;銷售費用共計40萬元。
(5)營業外支出共計列支通過青少年基金發展會向農村義務教育捐款30萬,向關聯企業支付管理費用10萬元。
要求:計算2009年該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正確答案:
(1)資本化的利息,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可扣除的財務費用=50-10=40(萬元)
(2)營業收入=700(萬元)
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限額=700×5‰=3.5(萬元)<25×60%=15(萬元),稅前可以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是3.5萬元。準予扣除的管理費用=90-25+3.5=68.5(萬元)
(3)會計利潤=(700+10+46.8)(收入)-23.1(稅金)-320(成本)-(50-10)(財務費用)-90(管理費用)-40(銷售費用)-(30+10)(營業外支出)=203.7(萬元)
捐贈限額=203.7×12%=24.44(萬元),實際捐贈為30萬,按照限額扣除;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不可以稅前扣除。
可扣除的營業外支出=24.44(萬元)
(4)應納稅所得額=(700+10+46.8)(收入總額)-(10+46.8)(免稅收入)-23.1(稅金)-320(成本)-40(財務費用)-68.5(管理費用)-40(銷售費用)-24.44(捐贈)=183.96(萬元)
2009年該企業應納所得稅額=183.96×25%=45.99(萬元)
18.某市居民企業2009年度主營業務收入1625萬元,轉讓專有技術取得收入160萬元,專有技術成本80萬元,出租專有技術取得租金收入30萬元,主營業務成本700萬元,營業稅金及附加為25萬元,三項費用合計326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13萬元,廣告費50萬元;營業外支出3.5萬元,其中0.2萬元是交通罰款,當期支付2008年的稅收滯納金2萬元;當期用自產貨物投資,同類售價80萬元,貨物成本38萬元,企業按照成本進行了結轉。不考慮其他稅費。
要求:根據以上資料分別計算業務招待費、廣告費、以及營業外支出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正確答案:
(1)業務招待費限額=(1625+30+80)×0.5%=8.68(萬元),實際發生額的60%=13×60%=7.8(萬元),準予扣7.8萬元,業務招待費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3-7.8=5.2(萬元)
(2)廣告費扣除限額=(1625+30+80)×15%=260.25(萬元),企業實際發生50萬元,所以可以全部扣除,無需調整應納稅所得額。
(3)營業外支出中的交通罰款屬于行政罰款,不得在稅前扣除,稅收滯納金不得在稅前扣除,故營業外支出中的這兩部分都不得在稅前扣除,所以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0.2+2=2.2(萬元)
五、綜合題(凡要求計算的項目,均須列出計算過程;計算結果有計量單位的,應予以標明,標明的計量單位與題中所給的計量單位相同;計算結果出現小數的,除特殊要求外,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凡要求解釋、分析、說明理由的內容,必須有相應的文字闡述)
19.某居民企業為中外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為150萬元,其中中方股權比重為60%,2009年1月1日成立,2009年發生業務如下:
(1)取得產品銷售收入2300萬元(其中銷售折讓300萬元)
(2)發生產品銷售成本1100萬元;發生銷售費用380萬元;發生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50萬元;
(3)發生財務費用50萬元,其中有一年期銀行貸款利息8萬元,借款本金為100萬元用于生產某項產品,建造時間為14個月,另有向中方股東借款200萬元,用于生產經營,一年內支付利息20萬元;
(4)發生管理費用260萬元,其中含業務招待費190萬元,50萬元為融資租入某項設備的租賃費;
(5)計入成本費用的工資總額為200萬元,其中殘疾人工資為12萬。
其他相關資料:該企業2008年屬于減半政策執行第二年。
計算該企當年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08年之前適用1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
正確答案:
(1)企業向關聯方借款準予扣除的財務費用=150×60%×2×8/100=14.4(萬元)
【提示】企業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借款的,應資本化。向關聯方的借款,可以在權益性投資(150×60%)的兩倍內扣除。
稅前可以扣除的財務費用=50-8-(20-14.4)=36.4(萬元)
(2)2009年企業所得稅前準予扣除的管理費用
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190×60%=114(萬元)
扣除最高限額=(2300-300)×0.5%=10(萬元)
本期業務招待費的扣除為10萬元。
融資租賃的租賃費,不得直接在稅前扣除。
所以本期管理費用可以稅前扣除額
=260-(190-10)-50=30(萬元)
(3)2009年應納稅所得額=(2300-300)-1100-380-50-36.4-30-12=391.6(萬元)
(4)原適用低稅率15%政策的企業,同時享受2免3減半,根據規定,2008年1月1日起,執行18%稅率,2009年執行20%,2免3減半政策執行完畢為止。所以,本期稅率為20%減半為10%。
2009年應納所得稅額=391.6×20%×50%=39.16(萬元)
20.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8年經核定的虧損為50萬元,2009年的生產經營情況如下:
(1)銷售A產品取得不含稅收入1800萬元,另有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的收入為200萬元;
(2)應扣除的A產品銷售成本1200萬元,另有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的成本為100萬元;
(3)營業稅金及附加159萬元,另有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的稅金及附加12萬元;
(4)銷售費用450萬元,全部為廣告費;
(5)發生管理費用40萬元,其中印花稅和房產稅3萬元,財產保險費用17萬元,一次性列支兩年的經營性租賃費用20萬元;
(6)財務費用30萬元,其中現金折扣20萬元;
(7)發生火災,損失了成本為22.79萬元的外購原材料(其中含2.79萬元的運費成本),保險公司賠償20萬元;
(8)假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的能夠單獨核算;期間費用按照銷售收入在A產品和環境保護項目之間進行分配。(其中,A產品不屬于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
要求:計算該企當年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額。
正確答案:
(1)收入總額=1800+200=2000(萬元)
(2)成本總額=1200+100=1300(萬元)
(3)營業稅金及附加總額=159+12=171(萬元)
(4)管理費用=40-(20-20/2)=30(萬元)
廣告費扣除標準=2000×15%=300(萬元),允許扣除的銷售費用=300(萬元)
允許扣除的財務費用=30(萬元)
期間費用分配率=200/(200+1800)=10%
允許扣除的期間費用合計=30+300+30=360(萬元)
環境保護項目應分攤的期間費用=360×10%=36(萬元)
(5)所得稅前允許扣除的火災凈損失=22.79+(22.79-2.79)×17%+2.79÷(1-7%)×7%-20=6.4(萬元)
(6)應納稅所得額=2000-1300-171-360-6.4=162.6(萬元)
(7)應納所得稅額=162.6×25%-(200-100-12-36)×25%=27.65(萬元)
21.某企業2009年主營業務收入5000萬元,主營業務成本2500萬元,營業稅金及附加500萬元,銷售費用1200萬元,管理費用600萬元,投資收益90萬元,營業外支出100萬元,企業利潤合計為190萬元。稅務機關發現下列問題需要調整:
(1)投資收益中,國債持有期間的利息收入20萬元,公司債券利息收入30萬元,投資于非上市公司,取得按權益法確認的投資收益40萬元;
(2)銷售費用中,當年發生的廣告費為500萬元,發生的宣傳費為300萬元;
(3)管理費用中60萬元為業務招待費支出;
(4)計入成本費用的工資總額為600萬元,企業當年福利費實際支出為104萬元,當年列支補充養老和醫療保險40萬元;
(5)營業外支出中,30萬元為因遲延交貨按購銷合同約定支付的違約金,40萬元為固定資產減值準備,10萬元為逾期兩年的應收賬款,10萬元為消防部門在防火檢查中的罰款,10萬元為補繳上年的所得稅款;
(6)當年購買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投資額為100萬元。
要求:計算該企業當年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正確答案:
(1)實際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為=500+300=800(萬元)。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限額=5000×15%=750(萬元),實際發生數大于限額,按限額750萬元扣除。
(2)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
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5000×5‰=25(萬元),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的60%=60×60%=36(萬元),所以,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額為25萬元。
(3)福利費扣除限額=600×14%=84(萬元),實際發生數104萬元大于限額,按限額84萬元扣除。
補充養老和醫療保險扣除限額=600×5%=30(萬元),實際發生數40萬元大于限額,按限額30萬元扣除。
(4)稅法規定,購銷活動中支付的違約金可以在稅前扣除;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不是實際損失不得在稅前扣除;逾期兩年的應收賬款不得扣除,消防部門檢查罰款屬于行政性罰款得不扣除,補繳的所得稅款不得在稅前扣除。
企業2009年稅前可扣除的營業外支出為30萬元。
(5)企業2009年應納稅所得額
=190-20-40+(500+300-750)+(60-25)+(104-84)+(40-30)+(100-30)
=315(萬元)
企業2009年應納所得稅額
=315×25%-100×10%=68.75(萬元)
六、簡答題(凡要求計算的項目,均須列出計算過程;計算結果出現小數的,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22.【案例】甲公司2010年發生下列業務:
(1)銷售產品收入2000萬元;
(2)接受捐贈材料一批,取得對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10萬元,增值稅1.70萬元;甲公司委托一個運輸公司將該批材料運回公司,支付運費0.3萬元;
(3)轉讓一項商標所有權,取得營業外收入60萬元:
(4)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10萬元;
(5)取得國債利息2萬元;
(6)銷售成本1000萬元,銷售稅金及附加100萬元;
(7)銷售費用500萬元(其中包括廣告費400萬元),管理費用200萬元(其中包括業務招待費80萬元、新產品開發費用70萬元),財務費用50萬元;
(8)營業外支出40萬元(其中包括通過政府部門對貧困地區捐款20萬元、直接對某小學捐款10萬元、工商罰款2萬元)。
要求:計算甲公司2010年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
正確答案:
(1)會計利潤總額=2000+10+1.70+60+10+2-1000-100-500-200-50-40=193.70(萬元)
(2)國債利息屬于免稅收入,納稅調整減少額為2萬元。
(3)廣告費扣除限額=(2000+10)×15%=301.50(萬元),納稅調整增加額=400-301.5=98.50(萬元)
(4)業務招待費×60%=80×60%=48(萬元)銷售(營業)收入×5%0=(2000+10)×5%0=10.05(萬元)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為10.05萬元,納稅調整增加額=80-10.05=69.95(萬元)
(5)新產品開發費用加計扣除50%,納稅調整減少額=70×50%=35(萬元)
(6)捐贈扣除限額=193.70×12%=23.24(萬元)甲公司對貧困地區的捐款20萬元小于扣除限額,無需進行納稅調整。
(7)甲公司直接對某小學的捐贈不得在稅前扣除,納稅調整增加額為10萬元。
(8)工商罰款不得在稅前扣除,納稅調整增加額為2萬元。
(9)2010年應納稅所得額=193.70-2+98.50+69.95-35+10+2=337.15(萬元)
(10)2010年應納所得稅額=337.15×25%=84.29(萬元)。
23.【案例】甲公司2010年實現銷售收入3000萬元,年度利潤總額1000萬元,已預繳企業所得稅188萬元。經注冊會計師審核,發現以下事項:
(1)利潤總額中包括從境內乙公司(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分回的稅后利潤200萬元;
(2)利潤總額中包括甲公司轉讓未到期的國債,取得的轉讓收益25萬元;
(3)在計算利潤總額時,新產品研究開發費用80萬元已計入管理費用扣除;
(4)在計算利潤總額時,業務宣傳費200萬元已計入銷售費用扣除;
(5)在計算利潤總額時,甲公司直接向某災區捐贈的30萬元已計入營業外支出扣除;
(6)在計算利潤總額時,甲公司通過民政部門向某災區小學捐贈的130萬元已計入營業外支出扣除。已知:甲公司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計算甲公司2010年度匯算清繳時應補繳(或應退)的企業所得稅稅額。
正確答案:
(1)甲公司從乙公司分回的稅后利潤屬于免稅收入,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200萬元。
(2)甲公司轉讓未到期的國債,取得的轉讓收益25萬元不屬于免稅收入,無需進行納稅調整。
(3)新產品研究開發費用準予加計扣除50%,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80×50%=40(萬元)。
(4)業務宣傳費扣除限額=3000×15%=450(萬元),實際發生額為200萬元,無需進行納稅調整。
(5)甲公司直接向災區的捐贈30萬元不得扣除,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0萬元。
(6)甲公司通過民政部門向災區小學的捐贈,扣除限額=1000×12%=120(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30-120=10(萬元)。
(7)甲公司2010年應納所得稅額=(1000-200-40+30+10)×25%=200(萬元)。
(8)甲公司2010年度匯算清繳時應補繳企業所得稅=200-188=12(萬元)。
24.【案例】某工業企業2010年度生產經營情況如下:
(1)銷售收入4500萬元;銷售成本2000萬元;增值稅700萬元,銷售稅金及附加80萬元。
(2)其他業務收入300萬元。
(3)銷售費用1500萬元,其中包括廣告費800萬元、業務寅傳費**20萬元。
(4)管理費用500萬元,其中包括業務招待費50萬元、新產品研究開發費用40萬元。
(5)財務費用80萬元,其中包括向非金融機構借款1年的利息支出50萬元,年息為10%(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為6%)。
(6)營業外支出30萬元,其中包括向供貨商支付違約金5萬元,接受工商局罰款1萬元,通過政府部門向災區捐贈20萬元。
(7)投資收益18萬元,其中包括從直接投資外地居民公司分回的稅后利潤17萬元(該居民公司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和國債利息1萬元。已知:該企業賬面會計利潤628萬元,該企業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已預繳企業所得稅157萬元。
要求:
(1)計算該企業2010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2)計算該企業2010年度的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
(3)計算該企業2010年度應(退)補的企業所得稅稅額。
正確答案:
(1)①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限額=(4500+300)×15%=720(萬元)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應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800+20-720=100(萬元)②銷售收入×5%0=(4500+300)×5%0=24(萬元)業務招待費×60%=50×60%=30(萬元)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為24萬元,應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50-24=26(萬元)③新產品開發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的50%加計扣除,應調減的應納稅所得額=40×50%=20(萬元)④向非金融機構借款利息的扣除限額=50÷100%×6%30(萬元),應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50-30=20(萬元)⑤向供貨商支付的違約金5萬元可以在稅前扣除,無需進行納稅調整。⑥工商罰款1萬元不得稅前扣除,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萬元。⑦公益性捐贈扣除限額=628×12%=75.36(萬元),該企業實際捐贈額為20萬元,無需進行納稅調整。⑧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的投資收益17萬元屬于免稅收入;國債利息收入1萬元屬于免稅收入。⑨該企業2010年度應納稅所得額=628+100+26-20+20+1-18=737(萬元)
(2)該企業2010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737×25%=184.25(萬元)
(3)該企業2010年度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稅額=184.25-157=27.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