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2 共1頁
考前沖刺(七)
一、單項選擇題(單項選擇題備選答案中,只有一個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1.甲某與乙廠簽訂贈與合同,甲某贈與乙廠一臺設備,合同訂立后,由于甲某發生經濟困難,要求撤銷該贈與行為,乙廠以簽訂了合同為由,要求甲某立即交付設備,下面說法正確的是( )。
A.甲某應將設備交付給乙廠,否則即違約
B.甲某可以撤銷該贈與行為
C.該撤銷行為屬于法定撤銷情形
D.該贈與行為成立,乙廠可以要求甲某交付設備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贈與合同的撤銷。根據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該情況是屬于任意撤銷,由于甲某并沒有將設備交付,因此可以撤銷該贈與。
2.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在( )以上的,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A.1個月
B.3個月
C.6個月
D.9個月
正確答案:C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租賃合同的期限。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在6個月以上的,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3.張三將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李四,李四在未經張三的同意下,擅自又將該房屋出租給王五,李四和王五的租賃合同為( )。
A.無效合同
B.因無處分權而訂立的效力待定的合同
C.因沒有代理權而訂立的無效合同
D.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合同的效力。李四在未經張三的同意下,擅自又將該房屋出租給王五,這種情況屬于"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的情形,該合同屬于效力待定合同,在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內不得轉讓。
A.20% 1年
B.25% 1年
C.25% 2年
D.20% 2年
正確答案:B
5.根據《證券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表述錯誤的是( )。
A.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
B.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后6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C.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后5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D.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總數不得超過規定比例
正確答案:A
二、多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備選答案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多選、少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6.根據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發行公司債券的主體是( )。
A.股份有限公司
B.一人有限公司
C.甲國有企業與乙合營企業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D.甲國有企業、乙國有企業與丙集體企業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正確答案:ABCD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發行公司債券的主體資格。《公司法》修訂之后,允許所有公司作為發行公司債券的主體。
7.公益性捐贈的具體范圍包括( )。
A.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的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
B.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
C.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
D.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和福利事業
正確答案:ABCD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公益性捐贈的含義。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用于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是指《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向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具體范圍包括:(1)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的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2)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3)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4)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和福利事業。
8.甲、乙、丙為某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該合伙企業向丁借款15萬元,甲、乙、丙之間約定,如果到期合伙企業無力償還該借款。甲、乙、丙各自負債償還5萬元。借款到期時,該合伙企業沒有財產向丁清償。下列關于該債務清償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丁有權直接向甲要求償還15萬元
B.只有在甲、乙確實無力清償的情況下,丁才有權要求丙償還15萬元
C.乙僅負有向丁償還5萬元的義務
D.丁可以根據各合伙人的實際財產情況,要求甲償還10萬元,乙償還3萬元,丙償還2萬元
正確答案:AD 解題思路:合伙人之間的分擔比例對債權人沒有約束力。債權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清償利益,請求全體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承擔全部清償責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確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別追索。
9.以個人財產出資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后,其財產不足以清償所負債務,對尚未清償的債務,下列處理方式中,不符合《個人獨資企業法》規定的有( )。
A.不再清償
B.以投資人家庭共有財產承擔無限責任
C.以投資人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仍不足清償的,如果債權人在2年內未提出償債請求的,則不再清償
D.以投資人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仍不足清償的,如果債權人在5年內未提出償債請求的,則不再清償
正確答案:ABC 解題思路:(1)選項A:個人獨資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2)選項B: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出資,應當依法以其"個人財產"(而不能用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3)選項CD: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5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要求的,該責任消滅。
10.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以后應當召開債權人會議的情形包括( )。
A.人民法院認為必要時
B.管理人提議召開
C.占債權總額1/4的債權人提議召開
D.債權人委員會提議召開
正確答案:ABD
三、判斷題(每小題判斷結果正確的得1分,判斷結果錯誤的扣0.5分,不判斷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類題最低得分為零分)
11.受托人需要轉委托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務直接指示轉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僅就第三人的選擇及其對第三人的指示承擔責任。
A.對
B.錯
正確答案:A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受托人轉委托的相關規定。本題的表述是正確的。
12.資合公司以有限責任公司為典型,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資合公司的特點。人合公司指以股東個人的財力、能力和信譽作為信用基礎的公司,其典型形式為股份有限公司。人合公司的信用依賴于股東個人,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連帶責任,共同設立公司以相互信任為前提。
A.對
B.錯
正確答案:B
13.支票屬于見票即付的票據,支票的出票日實質上就是到期日。
A.對
B.錯
正確答案:A
14.某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分期出資,注冊資本為200萬美元,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兩年內,應將資本全部繳齊。
A.對
B.錯
正確答案:A
15.行政單位國有資產評估工作應當委托具有資產評估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事業單位和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實行核準制和備案制。
A.對
B.錯
正確答案:A
四、綜合題(凡要求計算的項目,均須列出計算過程;計算結果有計量單位的,應予以標明,標明的計量單位與題中所給的計量單位相同;計算結果出現小數的,除特殊要求外,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凡要求解釋、分析、說明理由的內容,必須有相應的文字闡述)
16.某服裝廠與乙百貨公司簽訂了一份合同。合同約定:由百貨公司提供原料,服裝廠為其加工成衣1000套,總價款為50萬元,百貨公司給付服裝廠定金1萬元。百貨公司提供服裝圖紙,并要求服裝廠承擔保密責任。雙方協商確定,由百貨公司于2005年5月底自提貨物,驗收合格后按價款轉賬結算。
2005年5月,百貨公司去服裝廠提貨。檢驗后百貨公司認為20套成衣與加工圖紙不符,另外有30套質量低劣,因此,拒絕收貨,并要求服裝廠承擔違約責任。服裝廠認為,與服裝圖紙規格不相符的20套成衣是合理的技術誤差,另外30套質量低劣是因為百貨公司供料不合格。雙方為此發生了糾紛。
要求:根據以上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1)百貨公司與服裝廠簽訂的是什么合同?當事人的關系如何表現?
(2)雙方所簽合同中沒有質量和技術標準,雙方各執一詞情況下應如何處理?并說明理由。
(3)百貨公司給付服裝廠1萬元定金,若服裝廠不履行合同,應怎樣處置?若百貨公司不履行合同,應怎樣處置?并說明理由。
(4)在本案中,承攬方在交貨時才提出定作物質量不合格是由于定作方供料不合格所導致。是否合法,為什么?
(5)如果合同履行過程中,服裝廠發現定作方所提供的圖紙有不合理之處,應采取什么措施?
(6)假定2001年5月底,服裝廠加工完成1000套成衣并通知百貨公司提貨,可是百貨公司至2001年10月也未有回音。于是服裝廠變賣了1000套成衣,在價款中扣除了報酬,請問此做法是否合法?為什么?
(7)假定服裝廠延期交貨,此期間由于服裝失火,燒毀了已制成的1000套成衣,該損失由誰承擔?
正確答案:
(1)百貨公司與服裝廠簽訂的是承攬合同中的加工合同。百貨公司為定作方,服裝廠為承攬方。
(2)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具體到本案應如何解決。可由雙方協商按上述標準解決,或者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作為處理雙方爭議的依據。
(3)由于加工承攬合同依法成立有效,定金擔保亦符合法律規定,也有效。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如果服裝廠不履行合同,則應雙倍返還定金,即2萬元;如果百貨公司不履行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4)服裝廠在交貨時才提出定作物質量不合格是由于定作方供料不合格所致,是不合法的。因為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材料。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應當及時檢驗,發現不符合約定時,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更換、補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5)服裝廠應及時通知百貨公司。因為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因定作方怠于答復等原因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6)服裝廠的行為不合法。因為根據《擔保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債權人留置債務人財產后。應當確定兩個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債務人在該期限內履行債務。如果債務人逾期仍不履行,債權人可以依法變賣留置物。服裝廠留置定作物的時間雖然不少于兩個月,但在此期間并未通知百貨公司履行債務,因此直接予以變賣是錯誤的。
(7)失火燒毀已制成的定作物是不可抗力事件。但這種不可抗力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后發生的,不能免除服裝廠的責任,損失應當由服裝廠承擔。
五、簡答題(凡要求計算的項目,均須列出計算過程;計算結果出現小數的,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17.甲、乙國有企業與另外9家國有企業擬聯合組建設立"A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內容為:公司股東會除召開定期會議外,還可以召開臨時會議。臨時會議須經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監事提議召開。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規定的關于召開臨時股東會議方面的不合法之處。經全體股東協商后,予以糾正。
2002年3月,A公司依法登記成立,注冊資本為1億元,其中甲以工業產權出資,協議作價金額1200萬元;乙出資1400萬元,是出資最多的股東。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東會會議,設立了董事會。
2003年5月,A公司董事會發現,甲作為出資的工業產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價額,為了使公司股東出資總額仍達到1億元,董事會提出了解決方案,即:由甲補足差額;如果甲不能補足差額,則由其他股東按出資比例分擔該差額。
2004年5月,公司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后,經濟效益較好,董事會制定了一個增加注冊資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將公司現有的注冊資本由1億元增加到1.5億元。增資方案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時,有7家股東贊成增資,7家股東出資總和為583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的58.3%;有4家股東不贊成增資,4家股東出資總和為417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的41.7%。股東會通過了增資決議,并授權董事會執行。
2005年3月,A公司因業務發展需要,依法成立了海南分公司。海南分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違反了合同約定被訴至法院,對方以A公司是海南分公司的總公司為由,要求A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問題:
(1)A公司設立過程中訂立的公司章程中關于召開臨時股東會議的規定有哪些不合法之處?說明理由。
(2)A公司的首次股東會議由甲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為什么?
(3)A公司董事會做出的關于甲出資不足的解決方案的內容是否合法?說明理由。
(4)A公司股東會做出的增資決議是否合法?說明理由。
(5)A公司是否應替海南分公司承擔違約責任?說明理由。
正確答案:
(1)A公司最初訂立的公司章程中關于召開臨時股東會議的規定的不合法之處是:臨時股東會議須經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監事提議召開。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2)不合法。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首次股東會議應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所以應由乙召集和主持。
(3)A公司董事會做出的關于甲出資不足的解決方案的內容合法。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時,應當由交付出資的股東補交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4)A公司股東會做出的增資決議不合法。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會對公司的重大問題做出決議,需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對某些涉及股東根本利益的事項的表決,如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注冊資本做出決議時,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5)A公司應替海南分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分公司是總公司管理的一個分支機構,不具有中國法人資格,但可以依法獨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其民事責任由設立該分公司的總公司承擔。
18.某省外貿總公司與國外某公司合資創辦了一家電子有限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720萬元,注冊資本為人民幣20萬元,兩者比例為36:1,其中國外某公司的出資折合為6萬元人民幣,另14萬元為中方投資。
請問:本案例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比例是否恰當?
正確答案:
《關于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暫行規定》中規定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下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70%。本案例中投資總額為720萬元人民幣,在300萬美元以下,和注冊資本之比為36:1。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之比大大低于70%,不符合法律規定,因而是不恰當的,中國法律不允許設立這樣的公司。另外,外方認繳的出資額占投資總額的比例極低,這在注冊資本和借貸資本的比例過小的情況下,對中方尤為不利。如果企業盈利,外方將近3成分紅。如果虧損乃至破產,外方的最大損失不過6萬元人民幣;而合營企業的借款是由中方擔保或由中國銀行貸款的,其風險將全部轉嫁給中方,這也極為不合理。
19.李某剛參加工作不久,在經濟上獨立于其家庭。2004年12月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成立了一家法律咨詢的個人獨資企業。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元。營業頭兩個月業績良好,另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看好該企業,遂與趙某協商參與該獨資企業的投資經營,投資30萬元人民幣。經營過程中共先后雇傭工作人員4名,趙某認為自己開辦的是私人企業,就沒有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后該企業經營不善,負債50萬元。趙某決定于2006年12月自行解散。
請問:
(1)李某的企業負債,債權人可否以其家庭財產存在而求償?
(2)李某企業的注冊資本是否合法,為什么?
(3)李某企業允許另一公司投資,共同經營的行為是否合法?
(4)該獨資企業員工的社會保險是否應該辦理?
(5)李某將該獨資企業自行解散的行為是否有效?
正確答案:
(1)李某成立的是個人獨資企業,李某依法應當以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李某經濟上獨立于其家庭,因此債權人無權向其家庭求償。
(2)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應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但是對出資數額未作限制,并不要求有最低注冊資本金,因此,李某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元是有效的。
(3)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一個自然人投資,李某如允許另外的企業注資,必須到工商機關變更登記,并改變企業為其他性質的企業,而不能再是個人獨資企業。
(4)在我國社會保險屬于強制性的保險,企業均負有為職工辦理并交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5)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基于投資人的意思可以自行解散。李某將獨資企業解散的行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