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7-11 共1頁
第四章
易混知識點:投資性房地產的概念和范圍
詳細解析: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者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的有:自用房地產,即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房地產;作為存貨的房地產。
易錯知識點: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
詳細解析:企業通常應當采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滿足特定條件時也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但同一企業只能采用一種模式對多有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不得同時采用兩種計量模式。
在成本模式下,應當按照準則有關規定,對已出租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權進行計量,計提折舊或攤銷計提減值準備。
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應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投資性房地產所在地有活躍的房地產交易市場;企業能夠從活躍的房地產交易市場中取得同類或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及其他相關信息,從而對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做出科學合理的估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