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3 共1頁
各市(地)人事局,省農墾總局人事局,省政府各有關直屬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關于做好2008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將2008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凡符合《人事部、財政部關于調整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政策的通知》(人發[2002]20號)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的人員(附件),均可自愿報名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科目
2008年9月5日 下午2:00-5:00 《資產評估》
2008年9月6日 上午9:00-11:30 《經濟法》
下午2:00-4:30 《財務會計》
2008年9月7日 上午9:00-11:30 《機電設備評估基礎》
下午2:00-4:30 《建筑工程評估基礎》
三、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證書。
四、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并繳費的辦法進行。
(一)網上報名時間:2008年4月7日至4月17日(節假日可報名)。報名考生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網址:www.rsks.gov.cn)的“網上報名”欄目,按照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寫提交《2008年度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提交成功后,使用A4紙打印《報名表》,并在《報名表》左下方粘貼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后蓋章。2006或2007年度在外省市參加考試的考生,按照新考生報考。
(二)現場確認并繳費
1、現場確認時間:2008年4月14日至4月18日。
2、考生須到報名考區的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確認并繳費。省直考區現場確認地點:黑龍江省人事編制服務大廳,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長江路130號(省人才中心一樓),咨詢電話: 82346538、82317347,其他考區現場確認地點由各考試管理機構確定。
3、首次報名的考生須進行資格審核,現場確認時須攜帶《報名表》和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年限證明、畢業證和職稱證書原件)。續考的考生只須攜帶《報名表》;2006或2007年度在外省市參加考試的考生還須攜帶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出具的轉考證明,否則往年成績無效。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三)凡已完成現場確認并繳費的報考人員須于2008年8月25日至9月3日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進入“準考證打印”界面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考場設置
2008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設置考場,各地市不設考場。
六、數據上報
各地市人事局在2008年4月22日前將確認后的報名表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七、考試收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人事部門資格報名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黑價聯字[2003]94號)文件規定,參加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每人報名費15元;《資產評估》科目38元,《經濟法》、《財務會計》、《機電設備評估基礎》、《建筑工程評估基礎》每科目28元。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地市人事局每名考生留取15元,其余費用上繳省人事考試中心。
開 戶 行:中國建設銀行哈爾濱市開發區支行
戶 名:黑龍江省人事考試中心
帳 號:23001866751050503109
八、培訓及參考用書
2008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及參考用書征訂事宜請與黑龍江省資產評估協會聯系。
地 址:哈市南崗區民益街80號
聯 系 人:朱光
電 話:0451―89240030 53650327
詳情請登陸黑龍江省財政廳網站(www.hljczt.gov.cn)查詢。
九、考生須知
(一)考生下載打印準考證后,請仔細核對準考證上相關信息,如有問題須在考試前與報名點聯系。
(二)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否則不允許參加考試。
(三)各科試卷均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配有答題卡和答題紙。客觀題部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部分在答題紙上作答。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試組織部門發放、回收。
(四)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各地市要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做好2008年度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宣傳、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以確保整體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摘人發[2002]20號文件規定)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3年。
(二)取得經濟類、工程類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1年。
(三)取得經濟類、工程類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1年。
(四)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博士學位。
(五)非經濟類、工程類專業畢業,其相對應的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年限延長2年。
(六)不具備上述條件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并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5年。
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2年,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類、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可免試1科相應考試科目。其中,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建筑工程評估基礎》或《機電設備評估基礎》;評聘為高級經濟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可免試《經濟法》;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可免試《財務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