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3 共1頁
各有關單:
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山東省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做好2008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魯人考函[2008]2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08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08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9月5、6、7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9月5日
14:00―17:00 資產評估
9月6日
9:00―11:30 經濟法
14:00―16:30 財務會計
9月7日
9:00―11:30 機電設備評估基礎
14:00―16:30 建筑工程評估基礎
二、成績管理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即參加全部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成績有效期限實行3年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成績實行2年滾動管理。
三、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3年。
2、取得經濟類、工程類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1年。
3、取得經濟類、工程類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1年。
4、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博士學位。
5、非經濟類、工程類專業畢業,其相對應的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年限延長2年。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并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5年。
符合相關條件的人員在報名時可申請免試相應考試科目。具體規定如下:
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2年,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類、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可免試1門相應考試科目。其中,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建筑工程評估基礎》或《機電設備評估基礎》;評聘為高級經濟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技術職務可免試《經濟法》;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技術職務可免試《財務會計》。
考生在報名時應現場出示資格證書原件,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確定免試科目。
四、考試報名
2008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08年5月30日-6月18日,現場確認時間為6月17日-19日,網上交費時間為6月17日-22日,現場確認地點:山東天演會計師事務所(泉城路180號,齊魯國際大廈),聯系電話:86150503、86078456。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陸濟南人事編制信息網(網址:www.jnrs.gov.cn)進行網上報名,具體程序如下:
1、報考人員按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將本人照片信息輸入微機,按要求進行整理,并上傳照片。
2、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個人保留,一份存報名確認點。
3、向所在單位提交本人報名表、承諾書、身份證、畢業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等有關證件,由4、攜帶報名表、承諾書及有關證件到現場確認地點辦理審查、確認手續。
5、報考人員經現場確認后,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網上交費。逾期不辦理交費手續的,視作放棄。
6、報考人員在網上交費后,可于2008年6月23日-24日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核對報名信息,確認網上交費是否成功?!?BR>7、考生可通過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兩者缺一不可)直接在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網址:www.rsks.sdrs.gov.cn)下載準考證,下載時間為考試前一個星期。
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和《誠信考試承諾書》;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
五、收費標準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魯價費發[2004]196號文件規定,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58元。
六、有關事項及要求
1、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各科試題均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配有答題卡和答題紙??陀^題部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部分在答題紙上作答。
2、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非立體式、無編輯儲存功能)。答題所用草稿紙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發放、回收。
3、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的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身份證相符??忌趫竺麜r,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責任自負。
4、處于禁考期的各類人事考試嚴重違紀人員不得報考。
5、考試用書及輔導教材征訂與報名工作同步進行,考生可根據自愿的原則,在現場確認時辦理預定手續。
6、考試培訓:考試培訓推薦。
各單位要嚴格報名條件,認真審核報考資格和有關證件,嚴格履行簽字蓋章手續,嚴防條件不符、偽造證件、禁考期內、冒名頂替人員報考。對查出的偽造證件一律收繳。對提供假學歷、假證明、虛假材料進行報名及考試期間有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3號令)嚴重違紀條款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