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天津市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開展2008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年檢工作的通知
各資產評估機構:
為加強行業自律管理,保證注冊資產評估師隊伍素質,根據《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章程》和《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關于印發〈注冊資產評估師年檢辦法〉的通知》(中評協〔2005〕187號)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天津市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市注協)決定開展2008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年檢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凡于2008年12月31日之前批準注冊的注冊資產評估師均應參加年檢。
二、注冊資產評估師年檢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注冊資產評估師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注冊資產評估師是否在資產評估機構專職執業;
(三)注冊資產評估師是否停止執行資產評估業務連續滿12個月;
(四)注冊資產評估師年齡在年檢基準日(2008年12月31日)是否超過70周歲;
(五)注冊資產評估師是否按規定接受后續教育;
(六)注冊資產評估師是否受到刑事處罰;
(七)注冊資產評估師是否按規定辦理變更備案及離所備案手續;
(八)注冊資產評估師是否按規定履行《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章程》規定的義務;
(九)注冊資產評估師是否足額交納會費;
(十)其他有關內容。
三、辦理年檢需報下列材料:
(一)資產評估機構年檢報告(每個機構一份);
(二)注冊資產評估師一覽表(每個機構一份,附件1);
(三)注冊資產評估師年檢登記表(每人一份,附件2);
(四)資產評估機構基本情況表(附件3)
(五)注冊資產評估師證書原件;評估機構上報的年檢材料一律使用A4紙打印填寫。
四、對處于轉所過程中,已經離開原所在評估機構,尚未加入其他評估機構的注冊資產評估師暫緩通過年檢。
五、天津市注協將對各資產評估機構上報的年檢材料逐一進行審查,在注冊資產評估師年檢登記表中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注冊資產評估師年檢專用章。市注協將根據需要進行實地抽查核實,對政府有關部門立案或處理、處罰的評估機構進行重點檢查。
六、市注協對參加年檢的注冊資產評估師按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對符合各項規定的注冊資產評估師,予以通過年檢,并在注冊資產評估師證書年檢欄加蓋年檢專用章。
(二)對違反有關規定,但不符合撤消注冊情形的注冊資產評估師,暫緩通過年檢,責令其改正,在注冊管理網絡數據庫中將其轉入協會代管,并暫時代管其注冊資產評估師證書,待違規行為糾正后,予以通過年檢。
(三)對違反有關規定,符合撤消注冊規定情形或吊銷注冊資產評估師證書規定情形的注冊資產評估師,不予通過年檢,并報中評協撤消其注冊或吊銷其注冊資產評估師證書。
七、評估機構應對本機構的注冊資產評估師基本情況和年檢工作開展情況寫出總結報告,其中應說明本所年檢工作的布置情況、2008年度業務開展情況及各項業務收入的完成情況等,連同參檢的注冊資產評估師年檢材料裝訂成冊一并報送市注協。
八、各資產評估機構應當根據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關于《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管理辦法(試行)》(中評協〔2005〕90號)文件及本通知的要求進行自查(時間自2009年1月1日至1月10日),并于2009年1月23日前將相關材料上報市注協,同時將注冊資產評估師證書交到市注協。逾期未參加年檢的,市注協不再受理年檢材料,并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九、年檢期間暫停辦理注冊資產評估師轉所手續。
十、對通過2008年度年檢的注冊資產評估師,市注協將在《天津日報》和天津市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進行公告。
凡通過年檢的注冊資產評估師,由所在資產評估機構統一繳納會費,同時繳納年檢公告費100元/人。
附件:1、附件1:注冊資產評估師一覽表(略)
2、附件2:注冊資產評估師年檢登記表(略)
3、附件3:資產評估機構基本情況表(略)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天津市注冊會計師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