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3 共1頁
專業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注冊資產評估師 | 資產評估 | 100 | 60 |
經濟法 | 100 | 60 | |
財務會計 | 100 | 60 | |
機電設備評估基礎 | 100 | 60 | |
建筑工程評估基礎 | 100 | 60 |
二、領證須知:
1、考試成績已全部合格的2009年度非首次報名的考生(即老考生),請于2009年11月27日至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到市人才考評中心(地址在和平區唐山道18號)一樓服務大廳提交與網上報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清考試年份、考試名稱、考生姓名、報名序號,用于制作合格證書。
2、2009年首次報名的考生已于審核時提交了照片,不用再交照片。
3、未按規定時間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到市人才考評中心補交。
4、由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尚未將合格證書發到各省市,目前尚不能確定領證日期,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計合格)人員的領證時間將在天津人事考試網(網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
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
200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