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關于安排2010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
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陜人考發[2010]12號
各市、楊凌示范區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機構)、財政局資產評估業務管理部門,中央駐陜各有關單位人事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關于做好2010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8號)要求,現就我省實施2010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9月4日 上午 8:30-11:00 經濟法
下午 1:00-3:30 財務會計
4:30-7:00 機電設備評估基礎
9月5日 上午 9:00-11:30 建筑工程評估基礎
下午 2:00-5:00 資產評估
全省考試地點統一設在西安。
二、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及有關事項按原人事部、財政部人發[2002]20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附件)。
根據原人事部有關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其報名應符合本通知附件規定的條件,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三、報名時間及程序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執業資格考試考生報名信息必須通過網絡進行傳遞。考生可于4月3日至4月30日登陸陜西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sxrsks.cn),在網上填寫并下載打印《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新考生須攜帶《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提供身份、學歷、學位、職稱證件(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審查及現場報名確認。老考生可攜帶《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無需單位蓋章)進行現場報名確認。新老考生報名時均須提交三張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現場報名確認時間為:4月6日至4月30日(假日除外)。
報名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與省資產評估協會聯合組織,合署辦公,辦公地點設在省人事考試中心(西安市西五路83號)。駐西安地區的中央、省、市屬行政、事業、企業單位以及省屬各評估機構的考生,直接到省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報名手續。其它市、區的考生資格審查工作由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與財政部門聯合組織實施。考生名單經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和財政局資產評估業務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后,由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到省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報名期間咨詢電話:87447652、 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40578、87457210。
四、收費標準
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陜價費調發[1999]59號文件批準的每人每科40元收取。
五、有關事項說明
1、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考試成績滾動管理。參加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5個科目的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證書。
2、5科試卷全部采用計算機網絡方式評卷,主、客觀題均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時要認真閱讀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嚴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區域內作答,超出區域作答無效。主觀題部分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筆書寫作答,客觀題部分必須使用2B鉛筆填涂。
3、考生應考時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4、考生于考前10日內登陸陜西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六、教材與培訓
綱、考試用書由省資產評估協會統一征訂,與報名工作同步進行。考前輔導工作由省資產評估協會統一組織。
各市、區人事考試中心和財政局資產評估業務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宣傳報名和各項考務管理工作,確保我省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并于報名工作結束后3日內將考生報考資料匯總報送省人事考試中心。
附件: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關于調整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政策的通知》
摘自(人發[2002]20號)
二、考試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3年。
(二)取得經濟類、工程類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1年。
(三)取得經濟類、工程類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1年。
(四)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博士學位。
(五)非經濟類、工程類專業畢業,其相對應的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年限延長2年。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的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并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5年。
三、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2年,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類、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1個相應考試科目。其中,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人員,可免試《機電設備評估基礎》或《建筑工程評估基礎》;評聘為高級經濟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人員,可免試《經濟法》;高級會計師或高級審計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人員,可免試《財務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