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關于2011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1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20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1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答題方式
2011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9月3日至4日舉行。具體考試科目與時間為: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9月3日 |
上午8:30-11:00 |
經濟法 |
下午13:00-15:30 |
財務會計 | |
下午16:30-19:00 |
機電設備評估基礎 | |
9月4日 |
上午9:00-11:30 |
建筑工程評估基礎 |
下午14:00-17:00 |
資產評估 |
各科目試卷均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考生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二、考試管理模式
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為滾動管理模式,參加全部科目考試人員的成績有效期為3年,即應試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5個科目方能取得資格;免試1科人員的成績有效期為2年,即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指定的4個科目方能取得資格。
三、考試報名條件及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一)考試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