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香港證券及期貨從業員資格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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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框架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與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證監會” )確定了兩地證券及期貨從業人員資格互認的具體安排。
在這項安排下,內地證券期貨專業人員(指擁有有效的內地證券或期貨執業資格的中國公民)通過由香港證券專業學會主辦的香港證券及期貨從業員資格考試(“香港資格考試” )(卷一),并符合香港證監會所列的其他發牌條件,便可以申請相關牌照,而無需通過專業知識考試。擁有內地高管任職資格的內地專業人員將被視作符合香港負責人員的行業資格,而持有內地一般的執業資格的,將被視作符合香港代表的行業資格。
由香港證券專業學會舉辦的香港資格考試是符合香港證監會《勝任能力的指引》中代表及/或負責人員資格的香港考試。香港證監會已認可該考試之試卷為「認可行業資格」或「有關本地監管架構的考試」。自2005年至今,香港證券專業學會已在內地舉辦三次該項考試。
第四次考試將由中國證券業協會承辦,考試時間定于2007年8月11日(星期六)下午1:30至3:00,考場設在上海和深圳。
第四次香港資格考試(卷一)報名日期由2007年6月6日(星期三)至2007年7月10日(星期二)止。考試費用為人民幣500元。符合報考資格的內地證券期貨專業人員可通過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www.sac.net.cn)報考。
報考資格
報考香港資格考試(卷一)的考生必須為中國公民,並擁有有效的內地證券或期貨執業資格,即擁有由:
1. 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出之有效證券執業資格;或
只持有內地證券或期貨從業資格的中國公民并不符合報考資格。
報考考生需對其所提交的報考資料及是否符合報考資格的真實性負責。
考試形式及合格線
考試為閉卷機考。考試時間共90分鐘,試題設定為60 題(每道題目分數相同)單項選擇題。合格分數為70%。
考試教材
成功報考的考生可獲香港資格考試(卷一)的考試《溫習手冊及樣本試題》一本。考生可根據該溫習手冊內的資料準備考試。
此外,考生亦可于準備考試時參閱下列資料,惟此清單并不涵蓋所有資料。
· 《證券及期貨條例》及其附屬法例
· 由香港證監會發出之守則、操守準則及指引
· 香港證監會網址:www.sfc.hk
· 香港交易所網址:www.hkex.com.hk
· 香港金融管理局網址:www.info.gov.hk/hkma/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網址:www.mpfa.org.hk
為反映行業及規則的轉變,考試溫習手冊會定期或在適當時作出更新。考生在考試前應先查看香港證券專業學會的網頁(專業考試欄)以取得考試溫習手冊最新的資料。
報名方式
網上報考。考生可登錄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www.sac.net.cn)進行報名,并按指定的方式及時間繳納報名費用。
咨詢電話: 010-66575956 021-68545767-證券服務
背景資料:
關于香港證券及期貨業的發牌制度及CEPA下的資格相互認可的有關規定
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單一發牌制度于2003年4月1日生效。在該發牌制度下,持牌人可以一個牌照進行不同類別的受規管活動。該條例下受規管活動共有九類。每個由香港證監會發出的牌照會列明該持有人可進行之受規管活動。該九類受規管活動如下:
內地證券期貨專業人員在香港申請牌照時,應按照下列對照表(摘錄自香港證監會網頁www.sfc.hk)被視作已擁有與其當前執業資格相應的香港認可行業資格:
內地證券期貨專業人員在香港申請牌照時,必須符合《適當人選的指引》及《勝任能力的指引》(可于香港證監會網頁下載)所列的準則。根據上表,內地證券期貨專業人員雖已符合香港證監會的“認可行業資格”的要求,但根據《勝任能力的指引》,內地專業人員亦需通過香港相關的法規考試以符合其“有關本地監管架構的考試”的要求。詳情請參閱《證券及期貨從業員資格考試考試手冊》(可于學會網頁下載)內的附錄一。
考試綱要(卷一)基本證券及期貨規例
關于香港證券專業學會
香港證券專業學會為有意投身金融服務業的人士提供全面而優質的專業培訓課程、活動及國際認可考試,旨在協助他們提升其業內專業技能。詳情請瀏覽網址www.hks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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