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內容,期貨從業考試介紹" />
發布時間:2014-02-19 共1頁
2014年期貨從業考試《期貨法律法規》科目大綱新增內容
一、變化內容
1.大綱細目數量的變化;
從2011年“期貨法律法規”考試大綱共計17個增加至21個。
2.增加內容;
本科目前17個細目均無變化,17~21為本次新增內容:
(1)大綱第“18.期貨營業部管理規定(試行)”
(2)大綱第“19.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二)”
(3)大綱第“20.期貨市場客戶開戶管理規定”
(4)大綱第“21.期貨公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試行辦法”
二、命題走向
首先,法律法規科目與基礎知識科目復習方式不一樣的地方主要表現在對規定、法條的識記上,所以考生對新增法規應該至少有三遍以上的印象,這里所說的“三遍印象”并不具有連續性:
第一遍快速的通讀法規全文,記住大體輪廓;
第二遍找出自己認為重要的部分并進行標注;
第三遍在進入考場之前的速記,此時可以只用看每個條款后的最后一款,大體就是關于條款的施行時間,這一條款雖然分值不多但卻也是每年的必考內容。
當然此“三遍印象”法并不見得萬能,視自身的學習記憶習慣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