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上海市2009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滬人考〔2008〕90號
一、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含港澳臺居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
(一)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4年;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6年;
(二)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2年;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4年;
(三)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獲非經濟、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2年;
(四)獲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1年;
(五)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六)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者,或取得房地產估價師、造價工程師、注冊資產評估師、企業法律顧問、注冊城市規劃師、價格鑒證師、國際商務師職(執)業資格,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1年。
以上工作年限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
二、考試時間、科目
三、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6月19日
下午2∶00--4∶30
財務與會計
6月20日
上午9∶00--11∶30
稅法(一)
下午2∶00--4∶30
稅法(二)
6月21日
上午9∶00--11∶30
稅收相關法律
下午2∶00--4∶30
稅務代理實務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者,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三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兩個科目的考試。
四、考試成績有效期限
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獲得執業資格的條件是:考5個科目的,必須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考2個科目的,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全部通過。
五、報名方法
(一)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考生網上報名時,應正確輸入報考信息,牢記本人報名序號,上傳電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
(二)網上報名時間為2009年1月8日-15日,網址為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網(www.spta.gov.cn)的“網上報名”欄目。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期間保存,并打印報名表。
(三)現場確認時間為2009年1月14日-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現場確認點地址為:
1.上海市物資局電大(龍華路1833號森南酒店內706室,近中山南二路)
報名咨詢點代碼:3232
報名咨詢電話:64037096
2.上海市人力資源培訓學校(飛虹路525號,西教學樓401室)
報名咨詢點代碼:3838
報名咨詢電話:33779102 33779101
現場確認須對報考條件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年限等進行審核,請考生將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下載打印后,并加蓋單位公章,按規定的日期和要求,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明和職稱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到如上點辦理確認手續。身份證、學歷證明和職稱資格證書均須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需粘貼于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反面。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報名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時,應根據報名條件規定,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四)完成報名的人員應于2009年6月4日-18日在準考證發放欄目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六)關于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及相關要求,請參考《網上報名指南》。如考生網上報名,下載準考證過程中遇到問題,或發現報考信息有誤,請及時與相應確認點聯系。
(七)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目55元。
六、考生須知
考生應考時,須攜帶2B鉛筆、橡皮、黑色墨水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除《稅收相關法律》科目外,其余科目由考試院向考生提供草稿紙,考后回收。
《稅務代理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考生務必注意: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2、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題號標明的位置在有效區域內作答;3、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筆作答。
其余四個科目均為客觀題,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七、成績查詢及證書領取
(一)一般在考試后兩個半月,考生可在網站 “成績查詢”欄目查詢考試成績。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于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自行下載打印。
(二)領證時間為成績公布后兩個月左右,地點為相應確認點。請考生屆時關注網站通知或聯系現場確認點。考試合格者須填寫合格人員登記表。
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
上海市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