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2009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簡章
@友情提醒: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已確認報名費網上繳納成功,方為報名成功!(報名費不含教材費)
一、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2009年2月3日至3月4日
2、照片審核時間:照片提交1個工作日后(老考生免審)
3、現場資格審核時間:2009年2月24日至25日(老考生免審)
3月4日
(老考生指曾經報考且報考級別和專業不變的考生)
現場資格審核地點:廈門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湖濱東路319號人才市場院內C座三樓)
4、網上繳費時間: 2009年2月3日至3月10日
5、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 2009年6月5日(考前15天)起
6、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6月19日至21日
6月19日(星期五)
下午2:00-4:30 財務與會計
6月20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稅法(一)
下午2:00-4:30 稅法(二)
6月21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稅收相關法律
下午2:00-4:30 稅務代理實務
7、成績公布時間:2009年8月下旬,考生可通過信息臺9616893709查詢或省人事考試中心網址(WWW.FJPTA.COM)下載成績單。
二、報名要求
1、老考生(曾經報考且報考級別和專業不變的考生)無需進行照片審核和現場資格審核,可直接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原報考信息中學歷、職稱、工作單位有變更者,須于2009年2月24日至25日或3月4日持有效證件及復印件(規格為A4紙小)(規格為A4紙小)連同個人申請一并到廈門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進行審核修改。
2、首次報考人員于網上報名后,須用A4紙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并在《資格考試報名表》右上方粘貼與本人上傳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張,統一于2009年2月24日至25日或3月4日攜帶以下材料到廈門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進行現場審核:
(1)單位介紹信或直接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上蓋章(以上均須注明從事稅務工作年限)。
(2)身份證和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規格為A4紙小)。
(3)符合免試條件的還須提供有關執業資格證書及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規格為A4紙小)和考生所在地國稅局或地稅局出具的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的證明。
(4)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符合報考條件的相應專業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規格為A4紙小)、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張。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規格為A4紙小)。
三、網上報名、繳費辦法和程序
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辦法。報考人員均須首先登錄福建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網址:WWW.FJPTA.COM)進行網上報名,老考生無需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新報考人員只要網上提交照片一個工作日后,我中心進行照片審核通過后,打印報名表于2月24日至25日或3月4日到我中心通過現場資格審核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
(一)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須于2009年2月3日至3月4日登錄福建省人事考試網(網址:WWW.FJPTA.COM)進行網上報名。具體操作如下:
1、選擇首次報考或老考生報考。首次報考指首次報名參加本項考試的人員。老考生報考指曾經報名參加本項考試的人員。老考生請直接點擊老考生報考,根據準考證上的檔案號進行報名。如忘記檔案號,請點擊下方找回檔案號,根據相應的檔案號,再點擊老考生報考。新報考人員請直接點擊首次報考.
2、報考人員仔細閱讀本報考簡章后,點擊報名填表,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和《網上報名誠信承諾書》,完全同意者點擊同意,然后按照系統提示開始填寫報名信息。
3、點擊下一步選擇報名點、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點擊上一步返回到
報名填表,如確認所填信息無誤后,點擊保存。(保存后姓名和身份證件號不可更改)。
4、點擊上傳照片,老考生無須上傳照片。首次報考的考生選擇要上傳的本人近期正面2吋免冠彩色電子版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格式為jpg,文件小為30K以內,建議寬度為240像素,高度為320像素左右。獲得電子版照片的途徑:可到照相館拍攝2吋免冠彩色電子版證件照,并壓縮到30K以下。
5、報考人員可點擊信息維護修改個人基本信息及報考科目(姓名和身份證件號不可更改)。
6、首次報考人員點擊打印表格,系統會根據您所填信息顯示《報名表》,請仔細核對報考信息無誤后,再點擊打印。新報考生的照片在上傳一個工作日后,通過照片審核,方能打印正式報名表,打印后報考信息不能修改。
(二)網上繳費
本次考試收費實行網上繳費。新報考人員通過照片審核和資格審核后,請于2月3日至3月10日前進行網上繳費。老考生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
1、繳費辦法。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核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使用中國建設銀行卡和招商銀行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內網上繳費功能菜單支付報名費。
2、繳費步驟。
(1)持有一張中國建設銀行卡或招商銀行卡(一張卡可給多個人繳費)。
(2)登陸網上報名系統,點擊頁面左側網上繳費菜單,進行網上繳費。
3、報名費財政、物委核定的標準收費。
4、繳費查詢。報考人員繳費后至3月10日前,可通過查詢修改中的“詳細信息”查看本人繳費情況。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已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方為報名成功!
5、領取發票。留意我中心網站通知,憑報考者身份證原件及報考序號(可在http://www.fjpta.com查詢)到廈門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湖濱東路319號C座三樓)領取網上繳費發票。因受倉管所限,領取截止日期為考前一個工作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6、繳費有疑難問題請點擊首頁右下方的“網上報名疑難問題解答”
7、不能打印報名表或準考證,請查詢首頁的網上報名疑難問題解答。
四、考試級別和科目
1、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級別考五科者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級別考兩科者(指經審核符合免試條件)必須當年通過2個科目(稅收相關法律、稅務代理實務)方為合格。
2、考試設5個科目,具體為《財務與會計》、《稅法(一)》、《稅法(二)》、《稅收相關法律》、《稅務代理實務》。
五、考試地點
我省2009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設福州和廈門兩個考點,廈門考點只安排廈門報名點的考生,福州考點安排除廈門考點以外的所有考生,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六、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考試:
1、非經濟類、法學類專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八年。
2、經濟、法學類專畢業或非經濟、法學學本科畢業,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六年。
3、經濟、法學類學本科畢業或非經濟、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四年。
4、經濟、法學類第二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獲非經濟、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兩年。
5、取得經濟、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一年。
6、取得經濟、法學類博士學位。
7、對于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一年,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8、對于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已取得稅務師執業資格證書,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考試。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107號)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七、免試條件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經濟、會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兩年者,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只參加《稅收相關法律》和《稅務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2、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應于現場審核截止日(2009年3月4日)之前提供相應免試材料,并經報名點審核方為有效。
八、考生須知
1、應認真閱讀準考證背面的“考場規則”,并按有關要求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2、考試科目共5科,除《稅務代理實務》科目外,其余四科均為客觀題,全部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稅務代理實務》科目為主觀題,考生務必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此科目實行計算機網絡方式閱卷,請注意以下事項:
(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
(2)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題號標明的位置在有效區域內作答;
(3)必須使用鋼筆或簽字筆(黑色)作答。
3、考生應考時,須攜帶2B鉛筆、橡皮、鋼筆或簽字筆(黑色)、計算器(無聲、無編輯儲存功能)。《稅收相關法律》科目外,其余科目配發草稿紙,考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