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者退散 發改委財金司官員19日表示,國有創投豁免轉持政策已得到財政部認可,相關文件有望盡快出臺。
該官員在“2009首屆中國創業板發展論壇”上表示,為了將社保基金和創投機構可能“雙輸”的局面轉變成“雙贏”局面,根本辦法是豁免“國有創業投資股”的轉持義務,即所有在國家和省級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部門備案的創業投資企業,其投資形成的國有股均可豁免轉持。同時,對于按照引導基金設立的國有創投引導基金一律豁免轉持。
今年6月,財政部、國資委等聯合頒發《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辦法》,規定股份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時,國有股東需按實際發行股份數量10%的比例,將上市公司部分國有股轉由社保基金持有。國有創投機構也需照此執行。 來來
這位官員認為,中國創投業需要不斷添柴。之前出臺的國有創投股轉持的文件,對國有創投公司造成了負面影響,影響了國有資本對創業投資機構的增量投入,導致地方財政和地方國企不僅不會增加對創業投資的投入,反而會設法尋求從所設立國有創業投資機構中撤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