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3 共1頁
關于公布2011年度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我省合格人員名單的通知
閩人函〔2011〕328號
各設區市公務員局(人事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73號)精神,現將2011年度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稅法一、稅法二、稅收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科目均為84分(試卷滿分均為140分),稅務代理實務科目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
二、我省曾毅群等250人考試成績合格,取得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認真做好公布考試成績和發放資格證書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
二O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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