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景氣指數是根據企業家對本企業綜合生產經營情況的判斷和預期而編制的指數,用以綜合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分行業企業景氣指數用以反映各行業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其表現形式為純正數,以100作為景氣指數的臨界值,其數值范圍在0--200之間。編制景氣指數時首先計算處于"好轉"或"上升"狀態的企業所占的比重和處于"惡化"或"下降"等狀態的企業所占比重。然后用"上升" 企業的所占比重減去"下降" 企業的所占比重,即為企業景氣指數。
企業景氣調查采取全面調查與抽樣調查相結合的方法。大型企業實行全面調查,中型企業實行與單位規模成比例的概率抽樣(PPS),小型企業采用等距抽樣的方法。在計算景氣指數過程中,對不同規模的企業采用不同的加權方法計算。(1)分別計算大型企業和中小型企業占上報企業總數中的比例;(2)大型企業依據上年銷售收入進行加權,計算出選擇上升、持平、下降企業的比例;(3)計算中小型企業選擇上升、持平、下降企業個數占中小型企業總數中的比例;(4)計算出全部樣本企業的景氣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