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是企業、事業、行政單位以擴大生產能力或工程效益為主要目的的新建、擴建工程及有關工作。包括
(1)列入中央和各級地方本年基本建設計劃的建設項目,以及雖未列入本年基本建設計劃,但使用以前年度基建計劃內結轉投資(包括利用基建設備材料)在本年繼續施工的建設項目;
(2)本年基本建設計劃內投資與更新改造計劃內投資結合安排的新建項目和新增生產能力(或工程效益)達到大中型項目標準的擴建項目,以及為改變生產力布局而進行的全廠性遷建項目;
(3)國有單位既未列入基建計劃,也未列入更新改造計劃的總投資在50萬元以上的新建、擴建、恢復項目和為改變生產力布局而進行的全廠性遷建項目,以及行政、事業單位增建業務用房和行政單位增建生活福利設施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