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抽樣調查的結果?
抽樣調查與其它調查一樣,也會遇到調查的誤差和偏誤問題。抽樣調查的誤差通常有兩種:一種是工作誤差(也稱登記誤差或調查誤差),一種是代表性誤差(也稱抽樣誤差)。由于抽樣調查可以通過抽樣設計以及一系列科學的方法,將代表性誤差控制在允許的范圍之內,而與全面調查相比,抽樣調查又具有樣本單位少、所需調查人員少的特點,工作誤差要比全面調查來得小。因此,在調查的樣本單位數量足夠多的情況下,抽樣調查結果的準確性是完全可以信賴的。
抽樣調查數據之所以能夠用來代表和推算總體,主要是因為抽樣調查本身具有其它非全面調查所不具備的特點,主要表現為:
(1)調查樣本是按照隨機的原則抽取的,在總體中每一個單位被抽取的機會是均等的,因此,抽樣調查能夠保證被抽中的單位在總體中的均勻分布,不致出現傾向性誤差,代表性比較強。
(2)抽樣調查是以抽取的全部樣本單位作為一個“代表團”,用整個“代表團”來代表總體,而不是用隨意挑選的個別單位代表總體。
(3)所抽選的調查樣本數量,是根據調查誤差的要求,經過科學的計算確定的,在調查樣本的數量上有可靠的保證。
(4)抽樣調查的誤差,是在調查前就可以根據調查樣本數量和總體中各單位之間的差異程度進行計算,并控制在允許范圍以內,調查結果的準確程度較高。
基于以上特點,抽樣調查被公認為是非全面調查方法中用來推算和代表總體的最完善、最科學的調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