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1) 公有經濟:指資產歸國家或公民集體所有的經濟成分。
11國有經濟:資產歸國家所有。
12集體經濟:資產歸公民集體所有。
2) 非公有經濟:資產歸我國內地公民私人所有或歸外商、港澳臺商所有的經濟成分。
21私有經濟:資產歸我國內地公民私人所有。
22港澳臺經濟:資產歸港澳臺商所有。
23外商經濟:資產歸外商所有。
3)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企業注冊類型劃分:根據1998年發布規定
需要說明的是:經濟成分劃分 不是以經濟單位(主要是企業)為對象的,而是要根據經濟單位的資本所有份額把企業劃分到不同成分中去。這樣的劃分主要是應用于加工計算各種經濟總量指標中各種經濟成分所占份額所涉及的總量指標主要有:國內生產總值、總產值、銷售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