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一).統計學的定義
1.統計學的涵義:
統計學是一門研究數據的科學,任務是如何有效地收集、整理、和分析這些數據,探索數據內在的數量規律性,對所觀察的現象做出推斷或預測,直到為采取決策提供依據。
統計數據的收集是取得統計數據的過程,它是進行統計分析的基礎。離開了統計數據,統計方法就失去了用武之地。如何取得所需的統計數據是統計學研究的內容之一。
統計數據的整理是對統計數據的加工處理過程,目的是使統計數據系統化、條理化,符合統計分析的需要。數據整理是介于數據收集與數據分析之間的一個必要環節。
統計數據的分析是統計學的核心內容,它是通過統計描述和統計推斷的方法探索數據內在規律的過程。
2.統計學研究對象的特點
(1)總體性:統計學研究對象是社會經濟現象總體或自然現象總體的數量特征。
例如,對工資的統計分析,我們并不是要分析和研究個別人的工資,而是要反映、分析和研究一個地區、一個部門、一個企業事業單位的總體的工資情況和顯示出來的規律性。統計研究對象的總體性,是從個體實際表現的研究過渡到對總體的數量表現的研究的。
(2)數量性:統計學研究對象的數量性,具體說來,就是通過各種統計指標和指標體系來反映對象總體的規模、水平、速度、比例、效益和趨勢等。
一切客觀事物都有質和量兩個方面,事物的質與量總是密切聯系、共同規定著事物的性質。一定的質規定著一定的量,一定的量也表現為一定的質。但在認識的角度上,質和量是可以區分的,可以在一定的質的情況下,單獨地研究數量方面,通過認識事物的量進而認識事物的質。因此,事物的數量是我們認識客觀現實的重要方面,通過分析研究統計數據資料,研究和掌握統計規律性,就可以達到我們統計分析研究的目的。例如,要分析和研究國民生產總值,就要對其數量、構成及數量變化趨勢等進行認識,這樣才能正確地分析和研究國民生產總值的規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