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一) 收入分配統計
1.收入分配統計的基本問題
統計要反映整個國民經濟收入分配過程的全貌,需要首先說明以下基本問題。
第一是分配什么。
第二是“誰”參與分配。
第三是分配是如何進行的。
第四是如何對收入分配進行統計。
要描述這樣一個復雜的收入分配過程,統計需要設置兩類指標。一是收入分配流量指標,統計在分配過程中針對不同分配手段所發生的各部門之間的收支流量;二是收入總量指標,統計收入分配流量發生后各部門所獲得的收入總量。在這些問題基礎上,還可以計算各種相對指標,來描述分配過程中的經濟關系。
2.收入初次分配統計
收入初次分配是指與生產相關聯的收入分配,也就是針對各生產單位當期生產的增加值的分配。
在收入初次分配過程中,具體收入流量包括以下類別。
(1)勞動者報酬,是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付出勞動所獲得的收入。
(2)生產稅凈額,是政府強制性地參與增加值的分配所獲得的收入。
(3)財產收入,是資產所有者通過將資產投入生產經營過程而獲得的收入。
初次分配總收入=增加值+獲得的初次分配收入-支付的初次分配收入
國民總收入=國內生產總值+來自國外的要素收入-對國外支付的要素收入
3.收入再分配統計
和初次分配相比,收入再分配的發生已經與生產的價值創造沒有關系,而且收入分配發生的方式也完全不同了。收入再分配中則更多地體現非交換式的收入分配,通常將這樣一些收入分配方式稱為轉移,即不同經濟單位之間所發生單方面收支。
根據其功能,轉移區分為經常轉移和資本轉移兩種類型。資本轉移屬于投資過程中的資金籌集行為,在收入分配過程中所涉及的轉移主要是經常性轉移。在收入再分配過程中,經常性轉移通常包含以下具體收支流量。
(1)所得稅,是以收入為基礎所征收的稅,
(2)社會保險付款,是圍繞政府主持的社會保障計劃所發生的收支.
(3)社會補助,是在社會救濟名義之下發生的由政府和企業支付給有關住戶的轉移款項。
(4)其他經常性轉移,是除上述收支以外的再分配性收支,包括各種名目的經常性轉移等。
這些收入再分配流量進一步改變了各部門持有的收入總量,結果就是各部門可支配收入總量,其計算關系為:
可支配收入總量=初次收入總量+再分配收入-再分配支出
從收入的使用來看,可支配收入是指最可能用于消費支出的收入。從實際發生看,一部門的消費支出并不一定等于其可支配收入,二者相減會形成一個或正或負的差額,該差額被定義為儲蓄(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將儲蓄理解為存款)。當收入于消費支出時,正差額表示當期消費支出以后的收入節余;如果該差額為負,則表示當期收入消費的缺口。
其計算關系為:可支配收入=最終消費支出+總儲蓄
國民可支配收入=國內各部門可支配收入之和
=國民總收入+來自國外的再分配收入-對國外的再分配支出
=國民消費+國民儲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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