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部門總產出與增加值統計
學習目標:
掌握總產出的含義、基本計算方法及其應用特點;
掌握增加值的含義、基本計算方法及其應用特點;
熟悉工業、農業、建筑業、服務業等分部門的總產出計算方法;
熟悉增加值計算中的中間投入(中間消耗)的含義和計算原則,增加值構成要素(勞動報酬、生產稅凈額、固定資本消耗、營業盈余)的含義及包含的內容。
1. 總產出的涵義
在微觀層次上,總產出是指生產單位在一定時期內所生產的全部貨物和服務的總價值。
從價值形態看,總產出包括中間投入和最初投入兩部分價值。
中間投入:指在生產這些產品過程中所消耗的中間產品的價值,即由其他單位所提供的產品的價值,這些價值隨著從投入到產出的轉換過程一次性轉移到了新產品的價值中;
最初投入:又稱增加值,指在生產過程中新附加的價值,體現為對勞動、資本等生產要素及政府管理的支付。
[例2-1]總產出中重復計算的示例
某煤礦某年采掘了價值500萬元的煤炭,全部出售給煉焦廠;煉焦廠使用該煤炭做原材料,煉成價值1500萬元的焦炭,將其出售給鋼鐵廠;鋼鐵廠使用該焦炭做為原材料,生產出價值為3000萬元的鋼材。容易看到,煉焦廠的1500萬元的總產出中含有煤礦的50萬元煤炭的價值,而鋼鐵廠的3000萬元的總產出中又含在煉焦廠的1500萬元焦炭的價值,此例中煤炭和焦炭都是中間產品。若將三個單位的總產出相加,得到5000萬元,其中就包含了2000萬元中間產品的重復計算(見表2-1)
表2-1 總產出中的重復計算
生產企業 |
總產出 |
其中重復計算價值 |
煤礦 煉焦廠 鋼鐵廠 |
500 1500 3000 |
(忽略不計) 500(煤炭) 1500(焦炭) |
合計 |
5000 |
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