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2007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縣(市)統計局、人事局,市直屬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統計局、浙江省人事廳《關于2007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浙統[2007]22號)精神,現將我市2007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辦法和時間
1、報考統計專業初、中級資格人員必須持有新換領的《統計從業資格證》。其他條件仍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國統字[1995]46號)規定執行。
2、考試報名以屬地原則進行。先由本人提出申請,在“杭州統計信息網”(網址:www.hzstats.gov.cn)“統計表式下載”模塊處下載“2007年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按規定填寫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加蓋公章(報名條件見附件3),并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二張。報名時,還需提交本人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已取得專業資格證書和《統計從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原件審核后歸還)。各區、縣(市)所屬單位由主管部門匯總后到各區、縣(市)統計局報名,并經各區、縣(市)人事局審核后向市統計局報名;省、市級各部門將名單匯總后到市統計局報名;駐杭中央部屬單位、部隊和省、市直單位的統計人員經本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后,直接到市統計局報名。報名地點設在杭州市統計局辦事窗口(莫干山路2號市府大樓西裙房一樓)。
咨詢電話:85252746,85253216。
3、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5月9日-11日,逾期不再受理。
4、各級人事、統計部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要進行認真審查,并在報名表有關欄目內簽署意見、加蓋印章。
二、考試時間及考場設置
1、考試時間為 2007年10月21日(星期日)。
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工作實務
2、全市初、中級資格考試考場設在杭州市區。
三、其他
1、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關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時間為2007年12月底。
2、原從事與統計工作相近的其他經濟工作的專業工作年限,可連續計(換)算成統計專業工作年限。
3、各區、縣(市)綱和考試用書的訂購數,務必在5月20日前上報市統計局人事教育處。報考人員的建庫軟盤(程序同去年)必須在6月10日前上報市統計局人事教育處。
4、考務費收取標準按浙統考辦[2000]1號文件規定執行,綱、教材費收取標準如下:
級別 考試費 教材費 合計
中級 210 68 278
初級 105 36 141
上述費用由各區、縣(市)統計局在5日20日前統一上交市統計局人教處。匯款地址及帳號如下:
帳戶名稱:杭州市統計干部培訓中心
帳 號:87208100093417
開 戶 行:杭州市商業銀行市府大樓支行
杭州市統計局
杭州市人事局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