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衛生廳(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干部)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為進一步深化衛生專業技術職稱改革工作,不斷完善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衛生部《關于深化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人發 [2000] 31號)文件精神和國家有關職稱改革的規定,現就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專業技術職務能上能下、人員能進能出、待遇能高能低、人才合理流動、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有利于優秀衛生專業技術人才脫穎而出,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質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隊伍。要堅持按需設崗、按崗聘任、平等競爭、擇優上崗,逐步建立政府宏觀管理、個人自主申請、社會合理評價、單位自主聘任的管理體制。
二、加強結構比例管理,做好職務崗位設置工作。各地、各部門應按照人事部《關于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實行結構比例管理的通知》(人發 [1999] 65號)要求,結合本地區衛生醫療機構及其專業技術人員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各類衛生專業技術職務結構的比例。依據本單位的功能、規模、人員編制和承擔的工作任務,認真做好高、中、初級專業技術崗位的設置工作,并明確不同崗位的職責、任職條件和任職期限。
三、進一步落實用人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權。各類衛生醫療機構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可成立以專家、行政領導和有關部門組成的聘任委員會,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原則,根據崗位工作需要和條件,自主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為確保醫療質量和水平,受聘人員必須具備與崗位職務相適應的任職資格和實際能力,對不具備規定學歷、任職資格的人員,不能聘任。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時,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應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聘任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力和義務。
四、嚴格考核制度,切實加強聘任管理。各單位應不斷完善考核方法,依據聘任合同的規定對受聘人員進行年度和聘期考核,建立適應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特點的德、能、勤、績等考核要素,并將考核結果放入受聘人員的檔案,作為續聘、解聘、晉升和獎懲等的依據。對業績優秀人員予以獎勵,對不勝任本職崗位的人員予以解聘或低聘。
五、確保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質量。各地、各部門要按照人事部、衛生部制定的醫、藥、護、技各專業任職資格的評審標準和條件,不斷完善評審辦法,逐步推行行政部門指導下的社會化評價。要積極采取科學、先進的評價手段,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提高評審質量,嚴格把關,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和嚴肅查處評審工作的各種不正之風。
六、要加強高級評審委員會的管理。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同人事行政部門,分專業組建衛生系列高級評委會(或評委庫),經衛生部審批,報人事部備案后成立。原則上一個省市一個專業只組建一個相應級別的高級評委會(或評委庫),對專業技術人員比較集中的地區是否增設高級評委會,由各地衛生、人事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研究確定后報批。
中央各部門和中央管理的企事業單位,確需組建衛生系列高級評委會,由衛生部審批后組建,報人事部備案。衛生部負責組建醫、藥、護、技各專業相應級別的高級評委會,各地和中央各部門不具備組建高級評委會的專業,其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可由衛生部高級評委會評審。
七、逐步推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衛生系列醫、藥、護、技各專業的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逐步實行以考代評和與執業準入制度并軌的考試制度;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采取考試和評審結合的辦法取得。
為了保證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順利實施和健康發展,人事部、衛生部決定成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評委員會,統籌組織、規劃、實施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評和有關銜接工作。考評委員會辦公室設在衛生部人事司,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八、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是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順利實施的重要保障,是調整優化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結構的重要措施,是建設一支與我國現代化建設相適應的高素質衛生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門一定要切實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這項工作。
專業編碼 | 專業名稱 | 執業類別 | 專業編碼 | 專業名稱 | 執業類別 | 專業編碼 | 專業名稱 | 執業類別 | |
1 | 心血管內科 | 臨床 | 37 | 超聲醫學 | 臨床 | 80 | 中醫肛腸科 | 中醫 | |
2 | 呼吸內科 | 臨床 | 38 | 康復醫學 | 臨床 | 81 | 推拿科 | 中醫 | |
3 | 消化內科 | 臨床 | 44 | 臨床營養 | 臨床 | 82 | 中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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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腎內科 | 臨床 | 45 | 醫院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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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職業衛生 | 公衛 | |
5 | 神經內科 | 臨床 | 46 | 臨床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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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環境衛生 | 公衛 | |
6 | 內分泌 | 臨床 | 47 | 護理學 | 護士 | 85 | 營養與食品衛生 | 公衛 | |
7 | 血液病 | 臨床 | 48 | 內科護理 | 護士 | 86 | 學校衛生與兒少衛生 | 公衛 | |
8 | 傳染病 | 臨床 | 49 | 外科護理 | 護士 | 87 | 放射衛生 | 公衛 | |
9 | 風濕病 | 臨床 | 50 | 婦產科護理 | 護士 | 88 | 傳染性疾病控制 | 公衛 | |
11 | 普通外科 | 臨床 | 51 | 兒科護理 | 護士 | 89 | 慢性非傳染性疾病控制 | 公衛 | |
12 | 骨外科 | 臨床 | 52 | 病理學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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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寄生蟲病控制 | 公衛 | |
13 | 胸心外科 | 臨床 | 53 | 放射醫學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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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 | 公衛 | |
14 | 神經外科 | 臨床 | 54 | 超聲醫學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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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衛生毒理 | 公衛 | |
15 | 泌尿外科 | 臨床 | 55 | 核醫學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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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婦女保健 | 公衛 | |
16 | 燒傷外科 | 臨床 | 56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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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兒童保健 | 公衛 | |
17 | 整形外科 | 臨床 | 59 | 臨床醫學檢驗臨床免疫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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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微生物檢驗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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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小兒外科 | 臨床 | 60 | 臨床醫學檢驗臨床血液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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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理化檢驗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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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婦產科 | 臨床 | 61 | 臨床醫學檢驗臨床微生物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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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病媒生物控制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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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小兒內科 | 臨床 | 63 | 普通內科 | 臨床 | 98 | 病案信息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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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口腔醫學 | 口腔 | 64 | 結核病 | 臨床 | 99 | 口腔醫學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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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口腔內科 | 口腔 | 65 | 老年醫學 | 臨床 | 103 | 地方病控制 | 公衛 | |
23 | 口腔頜面外科 | 口腔 | 66 | 職業病 | 臨床 | 108 | 消毒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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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口腔修復 | 口腔 | 67 | 計劃生育 | 臨床 | 109 | 輸血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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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口腔正畸 | 口腔 | 68 | 精神病 | 臨床 | 111 | 心電圖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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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眼科 | 臨床 | 69 | 全科醫學 | 臨床 | 112 | 腦電圖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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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耳鼻喉(頭頸外科) | 臨床 | 70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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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全科醫學(中醫類) | 中醫 | |
28 | 皮膚與性病 | 臨床 | 71 | 中醫內科 | 中醫 | 114 | 中醫腫瘤學 | 中醫 | |
29 | 腫瘤內科 | 臨床 | 72 | 中醫外科 | 中醫 | 115 | 中西醫結合內科 | 中西醫結合 | |
30 | 腫瘤外科 | 臨床 | 73 | 中醫婦科 | 中醫 | 116 | 中西醫結合外科 | 中西醫結合 | |
31 | 放射腫瘤治療學 | 臨床 | 74 | 中醫兒科 | 中醫 | 117 | 中西醫結合婦科 | 中西醫結合 | |
32 | 急診醫學 | 臨床 | 75 | 中醫眼科 | 中醫 | 118 | 中西醫結合兒科 | 中西醫結合 | |
33 | 麻醉學 | 臨床 | 76 | 中醫骨傷科 | 中醫 | 119 | 介入治療 | 臨床 | |
34 | 病理學 | 臨床 | 77 | 針灸科 | 中醫 | 120 | 重癥醫學 | 臨床 | |
35 | 放射醫學 | 臨床 | 78 | 中醫耳鼻喉科 | 中醫 | 121 | 中醫護理 | 護士 | |
36 | 核醫學 | 臨床 | 79 | 中醫皮膚科 | 中醫 | 125 | 疼痛學 | 臨床 |
實踐能力考試主要通過對專業技術人員解決實際工作問題的分析,考核本人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的能力與水平。考試采取人機對話的方式,在計算機上完成試題作答。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題型有單選題、多選題和案例分析題三種。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人機對話考試系統模擬練習,不指定考試用書。
根據我省衛生系列高級資格評審情況及專業設置,考試共設普通內科等98個考試科目(見附件1),分正高級和副高級兩個級別。考生應根據現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選擇合適的專業進行考試,所選考專業必須與擬申報評審的專業及資格級別相一致。有執業注冊要求的,必須具有相應類別的執業資格并已登記注冊。多點執業醫師應通過主要執業機構報名考試。
自2011年起,實踐能力考試只設成績合格標準,不設優良標準。我委將委托考試服務機構按照同一級別同一專業通過率為60%的原則,對原始考試成績進行標準化處理,合格分數線統一定為60分。合格成績有效期為3年,即取得合格成績的人員從參加考試的當年度起憑合格成績連續3年可申報衛生系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全省符合申報2018年度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資歷條件的人員,可參加2018年度實踐能力考試。實踐能力考試成績合格者才能申報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考試成績作為評審的重要依據之一。
因工作變動轉換專業技術職務系列的人員,須在現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才能按現崗位資格條件規定申報評審同檔次的專業技術資格;取得現崗位同檔次專業技術資格后,申報比轉換系列前高一檔次的專業技術資格的,現崗位專業技術工作時間至少滿2年。資歷可按變動專業技術工作前后實際從事相應檔次專業技術工作的年限累加計算。
受國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或省級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派遣,參加援外、援藏、援疆以及其它救災、援建、國際救援等特殊援助任務,且援助任務為連續一年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因當年的實踐能力考試時間在執行援助任務期間無法參加考試的,當年可免于考試,直接參加當年度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
參加實踐能力考試的男滿58歲、女滿53歲及以上的人員(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31日),不論考試成績是否合格,均可申報當年度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成績當年有效,并作為當年度評審的參考依據。
(一)網上預報名。
考生須按要求在網上填寫個人報考信息,上傳個人照片及相關報名材料,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至報名點。考生提交后須打印《廣東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踐能力考試報名表》(附件2)1份并簽名。
考生須上傳的報名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以博士學位直接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人員須提供相應專業的博士學位證書。在外省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提交考試申報表、報名表或登記表等佐證材料。
3.凡申報臨床、中醫、口腔、公衛類主任或副主任(中)醫師資格的,須提交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 申報的專業技術資格必須與《醫師資格證書》的執業類別和《醫師執業證書》的執業范圍相一致。申報主任或副主任護師的,須提交護士執業證書及其注冊頁。
4.通過單位調入、軍隊轉業安置、個人自主來粵創業擇業的人員,在省外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須按《關于印發〈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省外來粵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確認的暫行辦法〉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06號)要求進行確認,如在2018年度考試報名前尚未完成相關確認工作,須提交保證書。
5.個人擬報考專業未開考的,可選擇相近專業參加考試,并提出申請;轉換系列及轉換崗位評審的人員,須提交單位出具的現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有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提出的,須提交相關情況說明。
以上報名材料均須原件彩色掃描上傳,請務必保證上傳材料清晰可見、真實有效。同時所有報名材料須提交復印件(需驗印)至考點備查。
(二)現場確認及資格審核。
2018年1月30日至3月2日為各報名點、考點進行現場確認及資格審核工作的時間,其中現場確認提交時間截止至2月9日。確認及審核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考生所在單位需審核考生報名表信息及報名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并在報名表相應欄加具意見及公章。各單位收齊報名表和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后,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單位統一到所在報名點現場確認,部屬、省屬單位直接到所在地考點進行現場確認,其中不設報名點的駐穗單位應于2月5日至9日由單位統一到廣州衛生技術資格考試中心(地址:廣州市荔灣區西華路534號)現場確認。各考點需在3月2日前完成資格審核工作,并將網上數據提交至我委人事處。各報名點及考點均須認真審核考生網上報名信息及上傳報名材料,符合報考要求的,應在報名表相應欄加具意見及公章。
六、準考證打印
考試自行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憑《準考證》及個人有效證件,并按《準考證》標注的時間及地點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