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外語筆試、聽力、口語考試。
3、綜合面試: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發展動態的了解程度,利用所學理論和方法發現、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及其在本專業領域的發展潛力等綜合素質,并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遵循復試工作基本規范。復試工作小組成員需現場獨立給出評語和分數。每名考生綜合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復試成績占50%。復試后考生的總成績由以下5部分量化成績合成:
(1)初試總成績×50%;
(2)復試階段專業課筆試成績(滿分為150分);
(3)復試階段外國語筆試、聽力、口語考試成績(滿分為30分);
(4)復試階段綜合面試成績(滿分60分);
(5)復試階段同等學力加試成績(同等學歷考試考生加試按滿分10分計算;本科學歷考生直接加10分),以上量化評分滿分為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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