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2-09 共12頁
在職法律碩士定義
在職法律碩士是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職業性學位,主要培養面向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監察及經濟管理、金融、行政執法與監督等部門、行業的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與管理人才。
在職法律碩士與現行法學碩士在學位上處于同一層次,但規格不同,各有側重。該學位獲得者應掌握基本的法學基礎理論和較寬廣的法律實務知識,具有寬口徑、復合型、外向型的知識與能力結構,能夠綜合運用法律、經濟、科技、外語和計算機等方面的知識,獨立地從事法律實務工作。
根據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專家指導小組組織編寫的《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教程》和《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綱》。入學考試合格者,方可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