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6 共1頁
口腔執業醫師考生入場除攜帶必要的文具(2B鉛筆、黑色簽字筆、橡皮、鉛筆刀)外,不得攜帶任何其他物品。考區對考生攜帶文具有特殊規定的,按考區規定執行。考場內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建議大家提前一天把攜帶必要的文具準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