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06-04 共1頁
學員提問:我的口腔執業醫師資格證書丟了,該怎么補辦一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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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名稱:醫師資格(執業)證書遺失補辦。
二、審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998年第5號)、《醫師執業注冊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1999年第5號)。
三、申報條件:取得“醫師執業兩證”并進行注冊的 。
四、材料目錄:1、本人申請及工作單位遺失證明;2、二寸證件照三張;3、登報證明原件。 五、辦理程序:1、申請;2、受理;3、審核;4、批復。
六、承諾時限:20個工作日。
七、收費標準:5元/人(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