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07-26 共1頁
依據《醫師執業注冊暫行辦法》第七條的規定,申請口腔醫師執業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醫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兩張;
3、《醫師資格證書》;
4、注冊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驗表;
5、申請人身份證明;
6、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擬聘用證明;
7、持外省醫師資格證的須有頒發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未在當地注冊的證明材料。
8、獲得執業醫師資格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后二年內未注冊者,申請注冊時,還應提交在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接受3至6個月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的證明。醫學|教育|網\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