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18 共1頁
考生25511問:本人去年報考中西醫助理醫師考試沒有過,今年再報名時,去年開的試用期滿一年的工作證明是否可以沿用?還用再開嗎?
【醫考百事通】回答:不能沿用了。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1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當年有效。再次參加醫師資格考試,需重新在試用機構試用并提供考核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