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5-20 共1頁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新規定出臺
《關于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的出臺無疑具有里程碑意義。該《意見》對規培期間住院醫師的編制、待遇、學位銜接、執業注冊等方面給予了明確清晰的指示,令人振奮!
日前,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七部委下發了《關于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此意見的出臺對規培期間住院醫師的編制、待遇、學位銜接、執業注冊等方面給予了明確清晰的指示,這在我國開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道路上無疑具有里程碑意義。
《意見》內容令人振奮!
在人員管理與待遇方面,《意見》提出對于單位委派的培訓對象,委派單位發放的工資低于培訓基地同等條件住院醫師工資水平的部分由培訓基地負責發放。面向社會招收的培訓對象,其培訓期間的生活補助由培訓基地負責發放,標準參照培訓基地同等條件住院醫師工資水平確定。
《意見》還強調了要對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與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有機銜接。對于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并符合國家學位要求的臨床醫師,可授予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符合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管理要求,按照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標準內容進行培訓并考核合格的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可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更為重要的是,《意見》明確提出要將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作為臨床醫學專業中級技術崗位聘用的條件之一。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者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可提前1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培訓對象到基層實踐鍛煉的培訓時間,可計入本人晉升中高級職稱前到基層衛生單位累計服務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