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5-20 共1頁
三、制度與機制創新
(一)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
堅持穩妥起步、逐步推開的實施原則,完善相關政策,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作為臨床醫師培養的必經階段。建立并逐步完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對培訓對象、培訓基地、培訓模式、培訓內容、培訓考核和保障措施等環節實施規范化管理。參加規范化培訓人員是培訓基地住院醫師的一部分,培訓期間享受住院醫師待遇,具體由培訓基地根據情況確定,各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二)建立全科醫師制度。
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全科醫師制度,為我國城鄉居民提供預防保健、診斷治療、康復及健康管理的全方位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醫師培養、使用、激勵等機制。加強全科醫師的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和繼續教育的體系建設。明確培訓基地的準入要求和培訓規范,加強師資培訓,通過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轉崗培訓和崗位培訓等途徑培養合格的全科醫師。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師的執業注冊、崗位聘用、職稱晉升、收入分配等鼓勵政策。
(三)建立公共衛生專業人員管理制度。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落實政府公共衛生政策,促進實現城鄉居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建立健全具有中國特色的公共衛生專業人員管理制度。按照公共衛生社會公益性質,制定相關政策,吸引和鼓勵優秀醫學人才及相關專業人才從事公共衛生工作;完善各類公共衛生專業人員準入的法律法規,明確崗位職責,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強化社會公益性崗位的政府保障機制;建立健全公共衛生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制定培訓規劃和計劃;加強公共衛生文化建設,培養顧大局、講奉獻和團結協作的團隊精神。
(四)完善村級衛生人員管理制度。
明確村級衛生人員工作職責和業務素質要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逐步實行村衛生室由政府或集體舉辦,實行鄉村一體化管理。完善相關政策,鼓勵鄉村醫生接受業務培訓、參加學歷教育、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加強村級衛生人員準入管理。政府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給予合理補助。完善村級衛生人員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障政策。
(五)建立衛生管理人員職業化制度。
明確衛生管理人員的知識結構、管理技能、綜合素質等要求,建立衛生管理人員培訓制度。完善衛生管理人員考核體系和評價標準,規范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人員崗位培訓,全面提升衛生管理專業化和職業化水平。
(六)強化醫藥衛生人才投入機制。
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醫藥衛生人才發展投入機制,優先保證對人才發展的投入,為醫藥衛生人才發展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鼓勵社會資金投入醫藥衛生人才的開發,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利用國際組織、外國政府貸款等投資醫藥衛生人才開發,建立多元化人才發展投入機制。統籌安排并合理使用經費,形成支持醫藥衛生人才發展合力。加強人才發展資金的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七)創新醫藥衛生人才培養開發機制。
建立和完善部門間溝通協調機制,根據需求動態調控醫藥衛生人才培養規模,完善急需緊缺醫藥衛生專門人才的專業設置。發展醫藥衛生職業教育,加大各類醫藥衛生高技能人才培養,注重培養符合實際需求的復合型、應用型和交叉學科領域人才。充分發揮學術團體的作用,建立健全繼續醫學教育制度,利用現代技術手段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加強培訓機構和師資隊伍建設,建立并完善醫藥衛生人才培訓體系。
(八)創新醫藥衛生人才使用評價機制。
遵循醫療衛生事業發展規律,按照衛生事業單位發揮公益作用及履行機構職責的要求,建立人員編制動態管理機制。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的事業單位用人機制,完善崗位設置管理,保證專業技術崗位占主體,原則上不低于80%,推行公開招聘和競聘上崗。健全以崗位職責要求為基礎,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符合衛生人才特點的科學化、社會化評價機制。根據各類衛生人才的工作特性和能力要求,建立健全衛生人才評價指標體系。完善各類衛生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標準,對從事臨床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淡化論文要求,注重實踐能力;對從事科研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強化創新能力,鼓勵潛心研究。拓寬衛生人才評價渠道,改進衛生人才評價方式,對不同所有制醫療衛生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科學合理評價。研究建立更加注重實際貢獻的基層醫療衛生人才評價機制。
(九)創新醫藥衛生人才流動配置機制。
加強政府對醫藥衛生人才流動的政策引導,推動醫藥衛生人才向基層流動,加大西部地區人才培養與引進力度。積極探索并逐步推行醫師多點執業制度。建立有利于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的人才與技術合作交流機制。完善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的人才聯動機制。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和中介機構的作用,完善醫藥衛生人才市場體系建設和社會化服務,逐步建立政府主導的醫藥衛生人才公共服務體系。
(十)創新醫藥衛生人才激勵保障機制。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務質量、服務數量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為核心、以崗位職責和績效為基礎的考核和激勵機制。衛生事業單位人員收入分配要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績的醫藥衛生人才傾斜。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水平按照與當地事業單位平均工資水平相銜接的原則核定。合理調整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體現醫務人員勞務價值。探索高層次人才協議工資、項目工資制等多種分配形式。加大對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專業培訓和專業教育的支持力度。采取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設置特設崗位等措施,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經規范化培訓合格的醫生和優秀人才到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健全以政府獎勵為導向、用人單位和社會力量獎勵為主體的人才獎勵體系,建立多層次醫藥衛生人才激勵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