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保險代理人
一、特征和種類
(一)保險代理人及其特征
保險代理是代理行為的一種,屬民事法律行為
保險代理人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現為:
1、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行為是由民法調整的法律行為
2、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是基于保險人授權的委托代理
3、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行為是代表保險人利益的中介行為
(二)保險代理人和經紀人的區別
1、保險代理人是保險人的代表
2、保險代理人代銷售產品為保險人自己指定
3、保險代理人代理傭金由保險人支付
4、保險代理人的行為被視為保險人的行為
5、保險代理人的業務以合同為前提
(三)保險代理人的分類
1、按保險代理銷售的險種分類:
1>產險代理人
2>壽險代理人
2、按保險業務活動的程序分類:
1>承保代理人
2>理賠代理人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承保代理人一般無權簽發保險單,但經保險人特別約定的除外
3、按職權范圍的不同
1>專用代理人
2>獨立代理人
獨立代理人與專用代理人最主要的區別就在于獨立代理人擁有保單續保的權利
(四)中國保險代理的種類
1、保險專業代理人
2、保險兼業代理人
3、保險個人代理人
二、保險代理合同
(一)保險代理合同的概述
保險代理合同是合同的一種,是保險代理人與保險人明確雙方所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協議
(二)保險代理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保險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保險代理人的權利
1、獲取勞務報酬的權利
2、獨立開展業務活動的權利
保險代理人的義務
1、誠實和告知義務
2、如實轉交保險費的義務
3、維護保險人利益的義務
保險人的權利和義務
保險人的權利
1、規定代理權限的權利
2、監督保險代理人代理行為及業務的權利
保險人的義務
1、支付代理手續費的義務
2、提供輔助資料的義務
3、對保險代理人進行業務培訓的義務
(三)保險代理合同的訂立、變更和終止
訂立保險代理合同的基本原則
1、合法原則
2、自愿公平原則
3、對價有償原則
保險代理合同訂立后的法律效力
1、保險代理合同的當事人之間產生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
2、保險代理合同具有法律強制約束力
3、保險代理合同是處理合同糾紛的依據
保險代理合同的變更
1、主體的變更
1>保險人的變更
2>保險代理人的變更
2、內容的變更
保險代理合同的終止考試大論壇
1、自然終止
2、解除
1>約定解除
2>法定解除
三、保險兼業代理
(一)保險兼業代理資格的認定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
2、有同經營主業直接相關的一定規模的保險代理業務來源
3、有符合規定的營業場所
4、具有在其營業場所直接代理保險業務的便利條件
在申請保險兼業代理資格時,應向中國保監會提交下列材料:
1、保險兼業代理人資格申請表(一式三份)
2、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
4、保險兼業代理人資格申報電腦數據盤
5、被代理保險公司《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復印件
6、中國保監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保險兼業代理的運作
保險兼業代理關系的確立
保險公司與保險兼業代理人建立保險代理關系,應報中國保監會備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1、保險兼業代理關系登記表(一式三份)
2、《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復印件
3、保險代理關系申報電腦數據盤
保險兼業代理經營管理
四、保險代理機構
(一)組織形式和設立
1、合伙企業形式的代理機構
2、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保險代理機構
3、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保險代理機構
(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
保險代理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是指:
1、董事長
2、總經理
3、副總經理
4、合伙企業的負責人
1、具有《資格證書》
2、具有經濟、金融、保險、法律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從事保險代理或相關工作3年以上
3、具有非經濟、金融、保險、法律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從事保險代理或相關工作5年以上
4、從事保險代理或相關工作10年以上,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
(三)審批程序
申請籌建保險代理機構,應向中國保監會提交下列資料:
1、籌建申請報告
2、籌建可行性報告來源:考試大
3、機構框架,包括資本金、股權結構或出資比例、組織機構等
4、籌建方案
5、籌建人員名單及身份證復印件
6、籌建負責人簡歷及其親筆署名的無違法犯罪紀錄以及其他不良記錄的聲明
7、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變更和終止
保險代理機構的下列事項需報經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準:
1、修改公司章程或合伙協議
2、變更注冊資本或出資額
3、變更股東或合伙人
4、變更股權結構或出資比例
5、變更組織形式
6、變更住所
7、變更高級管理人員
8、變更業務范圍
9、變更公司或企業名稱
10、分立、合并
11、解散、破產
12、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報批的其他變更事項
(五)運作
保險代理機構業務范圍
1、代理推銷保險產品
2、代理收取保險費
3、根據保險公司委托,代理相關業務的損失的勘查和理賠
4、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五、保險代理監管
(一)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監管
申請領取《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的人員應提交的材料:
1、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文件
2、身份證或護照(影印本)
3、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以上的政府機關開具的以往行為證明文件
4、近期正面免冠兩寸照片兩張
申請領取《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應符合的條件:
1、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品行良好、正值誠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在申請前5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或嚴重的行政處罰
(二)保險兼業代理人執業管理
申請保險兼業代理資格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
2、有同經營主業直接相關的一定規模的保險代理業務來源
3、有符合規定的營業場所
4、具有在其營業場所直接代理保險業務的便利條件
申請保險兼業代理資格時,應向中國保監會提交的材料:
1、保險兼業代理人資格申請表(一式三份)
2、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保險兼業代理人資格申報電腦數據盤
5、被代理保險公司《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復印件
6、中國保監會要求的其他資料
《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有效期限為3年,有效期滿前2個月申請辦理換證事宜
保險兼業代理人由于名稱或主營業務范圍變更而需變更《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的內容時,應在3個》
保險兼業代理人不具備保險兼業代理資格時,應在1個月內向中國保監會交回《保險兼業代理人許可》
(三)保險代理機構行為準則
(四)保險代理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