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項選擇
1.保險利益從本質上說是某種(A)
A.經濟利益 B.物質利益 C.精神利益 D.財產利益
評析:保險利益原則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與所保標的物之間必須具備有法律承認的可以確定的經濟利益關系,只有當保險利益存在時,保險關系才成立。這是保險利益原則的基本內容。之所以規定保險利益原則,是因為只有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會給投保人帶來經濟損失時,投保人才有投保的必要。
2.保險人在支付了5000元的保險賠款后向有責任的第三方追償,追償款為6000元則(B)
A.6000元全部退還給被保險人 B.將1000元退還給被保險人
C.6000元全歸保險人 D.多余的1000元在保險雙方之間分攤
3.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時,如果依代位求償取得第三人賠償金額超過保險人的賠償金額,其超過部分應歸(B)所有。
A.保險人 B.被保險人 C.第三者 D.國家
評析:保險人取得代位求償權是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方責任者請求賠償的權利,保險人的義務是保險人追償的權利應當與他的賠償義務等價,如果追得的款項超過賠償金額,超過部分應歸還被保險人。
4.除(D)外,保險人不得行使代位求償權。
A.人壽保險 B.意外傷害保險 C.醫療保險 D.第三者責任保險
評析:代位求償權只適用于財產保險,而不適用于人身保險。因為財產保險的保險價值是可以確定的,財產保險合同是補償合同,財產保險的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只能得到補償,而不能從保險公司和肇事者獲得雙重賠償。所以財產保險適用代位求償原則。人身保險的保險標的是人的壽命和身體,其保險價值無法衡量。因此無法適用代位求償權。人壽保險、意外傷害險和醫療保險均屬于人身保險,因此,只有D第三者責任保險適用代位求償權。
二、多項選擇
1.人身保險合同沒有(C E )概念。
A.保險金額 B.保險利益 C.保險價值 D.保險期限 E.重復保險
評析:由于人身保險的保險標的是人的壽命和身體,而人的壽命和身體的價值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因此人身保險合同沒有保險價值的概念。重復保險是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分別向兩個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其保險金額之和超過保險價值,賠償時在保險人之間進行分攤,由于人身保險合同不存在保險價值,因此也沒有重復保險的概念。
2.下列原則中不適用于人身保險合同的有(BD)
A.保險利益原則 B.補償原則 C.最大誠信原則 D.代位求償原則 E.近因原則
評析:補償原則和代位求償原則只適用于財產保險合同,而不適用于人身保險合同,因為本題應選B和D。補償原則是在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獲得的賠償正好填補在保險金額范圍內的標的物的經濟損失。人身保險所保的是人的壽命和身體,其保險價值無法用經濟損失來確定,因此也不適用補償原則和代位求償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