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20 共2頁
關于2007年度全國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事考試中心(院),有關單位: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0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國人廳發[2006]147號)及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7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2號)文件精神,現將我省2007年度全國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
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設:“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企業管理知識”及“企業法律顧問實務”4個科目。
二、報名程序
(一)首次參考人員
初次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由本人提出申請,按要求填寫《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1,可復印,A4幅面,貼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填涂報名信息卡,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同意(蓋章),由當地政府人事職改部門會同人事考試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蓋章)后辦理報名手續。省直單位考生考全科的,直接到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辦理資格審查和報名手續。(報考條件見附件3)
(二)續報考生 已參加過上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只按要求填寫《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1,可復印,A4幅面,貼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憑檔案號直接到當地人事考試中心(院)辦理報名手續。報名時應注意核對其檔案號,以確保檔案號的唯一性。
(三)免試科目考生
屬免試科目的人員,無論過去是否參加過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均按首次參考人員的報名程序和要求辦理有關免試科目手續。市州以下考生,須經市、州、省直管市、林區職改部門審查(蓋章)后,辦理報名手續。省直考生,須經省職改辦審查(蓋章)后,辦理報名手續。
中央在鄂單位的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三、考務日程安排
(一)報名時間:
2007年4月16日~4月23日(雙休日照常受理報名)
(二)考試時間: 2007年10月20日: 上午 09:00~11:30 綜合法律知識 下午 14:00~16:30 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 2006年10月21日: 上午 09:00~11:30 企業管理知識 下午 14:00~16:30 企業法律顧問實務
(三)各地于2007年6月10日前將報名數據庫及試卷預訂單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
四、題型及答題方式
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藍色)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2B鉛筆,橡皮,在參加《企業管理知識》科目考試時可攜帶無聲、無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題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