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9-23 共1頁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勞動保障局,大連市,深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事、勞動保障):
根據2009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 職業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與商務部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資格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
國際 商務師 |
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 |
100 |
60 | |
國際商務專業知識 |
100 |
60 | ||
業務外語 |
具有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60分及以上的考試成績通知書或持有原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以上合格證 | |||
外銷員 |
外經貿綜合業務 |
100 |
60 | |
外經貿外語 |
英語、日語、俄語、法語的筆試和口試兩部分均為 |
100 |
60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