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3-28 共1頁
摘要:山西2012年公共營養師考試上半年報名截止時間:4月9日,下半年報名截止時間:10月8日。
關于做好2012年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2年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職業范圍
2012年繼續開展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心理咨詢師、電子商務師、理財規劃師、項目管理師、企業信息管理師、企業培訓師、網絡編輯員(二級)、職業指導人員、勞動保障協理員、營銷師、秘書、公關員、公共營養師、物業管理師、育嬰師等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其中,秘書、營銷師、公關員、育嬰師國家職業資格五級、四級、三級,物業管理師、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三級、二級由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以下簡稱"省中心")統一組織。
二、考試日期
統一鑒定日期是5月19、20日和11月17、18日(具體考試時間安排見附件1)。
三、考試須知
(一)各報名點須嚴格按照《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申報條件》(見附件2)開展報名工作,把好報名資格審核關。申報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含三級)以上等級職業的,須提交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工齡證明等其他有效證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近期同底版紅底免冠一寸、二寸相片各一張。
(二)各報名點須準確錄入考生姓名、身份證號、文化程度、職業級別、考試類型、所在單位、工作年限、考生來源、原級別證書等報名信息。不得以報名點名稱替代考生實際所在單位。
(三)報名點上報報名數據時須同時上傳與考生一寸相片相同底版的電子相片,要求圖片清晰無污點,大小不超過20K。該電子相片作為準考證、證書的身份識別,一旦上報不再受理更改。
(四)各報名點應于考前認真培訓考生正確填涂機讀卡。填涂信息錯誤導致成績無效者,責任自負。
(五)各職業的鑒定方式詳見《2012年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考核方案》(附件3),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以上需進行綜合評審。采取論文撰寫、答辯方式的考生須于考前二周提交論文。根據答辯人數和評審要求,省中心從鑒定專家委員會中抽選專家組成綜合評審組,統一時間答辯。
(六)當次考試缺考者,由于鑒定試題、考務組織等原因,省中心不予退還鑒定費。
(七)單科考試成績合格者,成績保留期為一年,在成績保留期內,考生可參加一次補考。
四、論文要求
(一)論文采取考生自選題方式。選題應根據國家職業標準要求,參考培訓教程,同時結合考生所在單位或有關行業實際工作的情況自行擬定。
(二)論文撰寫要求必須由考生獨立完成,不得侵權、抄襲,或請他人代寫。如無特殊說明,論文字數原則上職業資格二級不少于3000字,職業資格一級不少于5000字。
(三)論文所需數據、參考書等資料一律自行準備,論文中引用部分須注明出處。
(四)論文一律采用A4紙打印,一式3份(論文撰寫格式見附件4)。
(五)考生應圍繞論文主題收集相關資料,進行調查研究,從事科學實踐,得出相關結論,并將研究過程和結論以文字、圖表等方式組織到論文之中,形成完整的論文內容。
(六)論文一律裝入文件袋貼封。文件袋封面和論文封面統一采用省中心指定格式(論文提交封面格式見附件5)。
(七)答辯成績實行百分制,由評審委員會中每位評委的評定成績進行算術平均后得出。答辯成績=論文內容成績×40%+論文答辯成績×60%。
五、其它事項
(一)各報名點須在醒目位置公示《山西省職業技能鑒定收費標準》(晉價費字[2011]247號),嚴格按照收費標準向考生收取鑒定費,并按報名人數于考前二周向省中心繳納鑒定費。
(二)省中心按報名組織情況向報名點支付相應報名費,報名點須提供有效帳號等信息(見附件6)。
(三)省中心自公布成績后十個工作日內受理成績復核申請,逾期不予受理。申請成績復核時由各報名點提交《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成績復核申請表》(見附件7)并加蓋本機構公章。
(四)上半年報名截止時間:4月9日
復核申報資格時間:4月10日至13日
準考證領取時間:5月8日至18日
下半年報名截止時間:10月8日
復核申報資格時間:10月9日至12日
準考證領取時間:11月 6日至16日
(五)為做好統一鑒定工作,及時解決考生咨詢和現場發現的問題,省中心專門設立了監督舉報電話和考試當日值班電話,分別為:(0351)2396881、4728726。
望各單位接此通知后,進一步強化質量意識,增強工作責任感,認真做好統考報名組織工作。
附件:
1.2012年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時間安排
2.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申報條件表
3.2012年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考核方案
4.論文撰寫格式
5.論文提交封面格式
6.報名點收款帳號信息表
7.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成績復核申請表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2012年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時間安排
日期 |
職業名稱 |
等級 |
考試時間 |
備注 | |
5 月 19 日 |
11 月 17 日 |
物流師 |
4-1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5:30 二級、一級綜合評審 |
技能操作考核可使用普通計算器。一級綜合評審采取"項目決策"形式,紙筆作答。 |
電子商務師 |
4-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二級綜合評審時間由省鑒定中心確定 |
上機考試;二級綜合評審采取撰寫論文形式,書面或口頭答辯。 | ||
心理咨詢師 |
3-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二級綜合評審時間由省鑒定中心確定 |
|||
理財規劃師 |
3-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5:30 二級綜合評審 |
上機考試;專業能力考核、 綜合評審可使用專用計算器。 | ||
秘書 |
5-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5:30 涉外秘書:英語考試 二級綜合評審時間由省鑒定中心確定 |
專業能力考核中的案例分析題播放錄像;涉外秘書英語考試聽力部分播放光盤。 | ||
營銷師 |
5-1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二級、一級綜合評審時間由省鑒定中心確定 |
|||
網絡編輯員 |
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二級綜合評審時間由省鑒定中心確定 |
上機考試;二級綜合評審采取撰寫論文形式,書面或口頭答辯。 | ||
職業指導 人員 |
4-1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技能考核 二級、一級綜合評審時間由省鑒定中心確定 |
|||
公關員 |
5-3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
勞動保 障協理員 |
4-3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00 專業能力考核 |
日期 |
職業名稱 |
等級 |
考試時間 |
備注 | |
5 月 20 日 |
11 月 18 日 |
企業人力 資源管理師 |
4-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二級綜合評審時間由省鑒定中心確定 |
|
1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7:00 綜合評審 |
綜合評審采用"文件筐"的形式,紙筆作答。 | |||
電子商務師 |
4-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二級綜合評審時間由省鑒定中心確定 |
上機考試;二級綜合評審采取撰寫論文形式,書面或口頭答辯。 | ||
理財規劃師 |
3-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5:30 二級綜合評審 |
上機考試;專業能力考核、綜合評審可使用專用計算器。 | ||
項目管理師 |
4-3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上機考試 | ||
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5:30 二級綜合評審 |
紙筆作答;專業能力考核可使用普通計算器;綜合評審采取專題論文形式。 | |||
1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一級綜合評審時間由省鑒定中心確定 |
專業能力考核可使用普通計算器;綜合評審采取撰寫論文形式,口頭答辯。 | |||
企業信息 管理師 |
3-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二級綜合評審時間由省鑒定中心確定 |
上機考試;二級綜合評審采取撰寫論文形式,書面或口頭答辯。 | ||
1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5:30 綜合評審 |
綜合評審采取專題論文形式,紙筆作答。 | |||
企業培訓師 |
3-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二級綜合評審時間由省鑒定中心確定 |
二級綜合評審采取專題作答,口頭答辯。 | ||
1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一級綜合評審時間由省鑒定中心確定 |
一級綜合評審采取撰寫論文形式,口頭答辯。 | |||
公共營養師 |
4-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二級綜合評審時間由省鑒定中心確定 |
二級綜合評審采取撰寫論文形式,口頭答辯。 | ||
物業管理師 |
4-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二級綜合評審時間由省鑒定中心確定 |
二級綜合評審采取撰寫論文形式,口頭答辯。 | ||
育嬰師 |
4-3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附件2
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申報條件表
職 業 |
等 級 |
等級 名稱 |
申 報 條 件 |
企 業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師 |
四級 |
四級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 |
(1)具有大專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四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2)具有大專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3)具有高中或中專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四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4)具有高中或中專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
三級 |
三級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 |
(1)取得本職業四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專業碩士學歷,經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3)具有大學本科學歷,連續從事本專業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4)具有大專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5)具有大專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6)具有高中、中專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經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7)具有高中、中專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 | |
二級 |
二級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 |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3)取得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4)取得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5)具有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6)具有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7)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 |
一級 |
一級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 |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2)取得本職業二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3)取得本職業二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一級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 |
心 理 咨 詢 師 |
三級 |
心理 咨詢師三級 |
(1)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2)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大專學歷,經心理咨詢師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3)具有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經心理咨詢師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
二級 |
心理 咨詢師二級 |
(1)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博士學位。(2)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碩士學位,經心理咨詢師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3)取得心理咨詢師三級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心理咨詢工作滿3年,經心理咨詢師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者。(4)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業任職資格,經心理咨詢師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連續從事心理咨詢工作滿3年。 | |
理 財 規 劃 師 |
三級 |
助理 理財 規劃師 |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2)具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和職業技術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3)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書。(4)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5)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
二級 |
理財 規劃師 |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3)取得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4)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5)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6)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7)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 |
職 業 指 導 人 員 |
四級 |
職業 指導員 |
(1)連續從事本職業1年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者。(2)具有大專學歷(含同等學歷),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者。 |
三級 |
助理 職業 指導師 |
(1)連續從事本職業3年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者。(2)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含同等學歷),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者。(3)取得職業指導員資格證書1年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者。 | |
二級 |
職業 指導師 |
(1)連續從事本職業5年以上,至少在公開刊物上發表過本專業論文一篇,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者。(2)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含同等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3年以上,至少在公開刊物上發表過本專業論文一篇,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者。(3)具有碩士(含同等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1年以上,至少在公開刊物上發表過本專業論文兩篇,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者。(4)取得助理職業指導師資格證書2年以上,至少在公開刊物上發表過本專業論文一篇,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者。 | |
一級 |
高級 職業 指導師 |
(1)連續從事本職業7年以上,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過本專業論文兩篇,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者。(2)具有博士學位(含同等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滿2年,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過本專業論文兩篇,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者。(3)取得職業指導員資格證書3年以上,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過本專業論文兩篇,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者。(4)在職業指導領域,做出特殊貢獻者。 | |
項 目 管 理 師 |
四級 |
項目 管理員 |
(1)具有高中以上學歷(或同等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項目管理員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從事項目管理工作1年以上。 |
三級 |
助理 項目 管理師 |
(1)取得本職業項目管理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助理項目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助理項目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3)具有大學本科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助理項目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4)取得碩士學位,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 |
項 目 管 理 師 |
二級 |
項目 管理師 |
(1)取得本職業助理項目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項目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同等學歷),申報前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擔任項目管理領導2年以上,經項目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3)具有研究生學歷,申報前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擔任項目管理領導1年以上,能夠管理一般復雜項目,經項目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
一級 |
高級 項目 管理師 |
(1)取得本職業項目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高級項目管理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2)取得博士學位,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并擔任項目管理領導工作1年以上,負責過2~4項以上復雜項目管理工作,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獎勵成果、論文著作),經高級項目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3)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并擔任項目管理領導工作3年以上,負責過3~5項大型復雜項目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獎勵成果、論文著作),經高級項目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 |
企 業 信 息 管 理 師 |
三級 |
助理 企業 信息 管理師 |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2)具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和職業技術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本標準中相關專業是指計算機科學與應用、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電子商務、自動化、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3)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4)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5)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本職業助理企業信息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
二級 |
企業 信息 管理師 |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職業助理企業信息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3)取得本職業助理企業信息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企業信息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4)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5)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助理企業信息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6)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助理企業信息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企業信息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7)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 |
一級 |
高級 企業 信息 管理師 |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2)取得本職業企業信息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3)取得本職業企業信息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企業信息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 |
物 流 師 |
四級 |
物流員 |
(1)取得相關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流員級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2)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以上。(3)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
三級 |
助理 物流師 |
(1)取得本職業物流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物流師級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2)取得本職業物流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以上。(3)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4)具有本專業及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5)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 |
物 流 師 |
二級 |
物流師 |
(1)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流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流師級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2)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流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以上。(3)具有本專業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
一級 |
高級 物流師 |
(1)取得本職業物流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物流師級職業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2)取得本職業物流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3)具有本專業及相關專業大學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 |
企 業 培 訓 師 |
三級 |
助理 企業 培訓師 |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2)具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和職業技術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3)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4)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5)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助理企業培訓師正規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本標準中相關專業是指:教育、經濟、管理、心理學、人力資源、機械工程、電子信息、歷史、哲學、文學藝術、人文科學、語言)。 |
二級 |
企業 培訓師 |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2)取得助理企業培訓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3)取得助理企業培訓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企業培訓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4)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5)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助理企業培訓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6)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助理企業培訓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企業培訓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7)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8)具有大專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 | |
一級 |
高級 企業 培訓師 |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2)取得企業培訓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3)取得企業培訓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高級企業培訓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 |
網 絡 編 輯 師 |
二級 |
網絡 編輯師 |
(1)取得本職業助理網絡編輯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網絡編輯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2)取得本職業助理網絡編輯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3)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含本科)畢業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網絡編輯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4)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含本科)畢業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
電 子 商 務 師 |
四級 |
電子 商務員 |
(1)在本職業連續工作1年以上。(2)具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本專業畢業證書。(3)經本職業電子商務員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
三級 |
助理 電子 商務師 |
(1)在本職業連續工作6年以上。(2)具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和職業技術學院本專業畢業證書。(3)取得本職業電子商務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4)取得本職業電子商務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5)具有本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6)具有非本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7)具有非本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經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 |
電 子 商 務 師 |
二級 |
電子 商務師 |
(1)在本職業連續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3)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4)具有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5)具有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6)具有非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7)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
營 銷 師 |
五級 |
營銷員 |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2)具有中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3)經本職業營銷員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
四級 |
高級 營銷員 |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2)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營銷員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3)取得本職業營銷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4)取得本職業營銷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營銷員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 |
三級 |
助理 營銷師 |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2)具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和職業技術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3)取得本職業高級營銷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4)取得本職業高級營銷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營銷師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5)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6)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7)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后,經本職業助理營銷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 |
二級 |
營銷師 |
(1)取得助理營銷師職業資格證書后,在本職業連續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營銷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2)大學專科營銷專業(含經濟管理專業)畢業。(3)大學專科營銷專業(含經濟管理專業)畢業,在本職業連續工作3年以上,經營銷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4)大學專科相關專業畢業,在本職業連續工作5年以上,經營銷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5)大學本科相關專業畢業,在本職業連續工作4年以上,經營銷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6)有1年工作經驗的在校MBA、營銷專業(含經濟管理專業)或相關專業研究生。(7)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0年以上,經營銷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 |
一級 |
高級 營銷師 |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2)取得本職業營銷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3)取得本職業營銷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營銷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 |
秘 書 |
五級 |
秘書 五級 |
(1)連續從事本職業1年以上。(2)具有中等職業學校本專業(職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3)本職業五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本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
四級 |
秘書 四級 |
(1)連續從事本職業3年以上。(2)連續從事本職業2年以上,經本職業四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3)取得本職業五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4)取得本職業五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四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 |
秘 書 |
三級 |
秘書 三級 |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2)具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和職業技術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3)取得本職業四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4)取得本職業四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三級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5)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6)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7)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后,經本職業三級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
二級 |
秘書 二級 |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3)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4)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5)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6)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7)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 |
公 共 營 養 師 |
四級 |
公共 營養師四級 |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2)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中專畢業證書。(3)經四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
三級 |
公共 營養師 三級 |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2)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3)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三級公共營養師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5)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6)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 |
二級 |
公共 營養師 二級 |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職業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3)取得本職業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5)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6)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 |
公 關 員 |
五級 |
公關員五級 |
(1)經本職業五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2)在本職業見習工作1年以上。(3)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公關或相關專業(新聞、廣告、營銷、秘書)畢業證書。 |
四級 |
公關員四級 |
(1)取得本職業五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工作(新聞、廣告、營銷、秘書)2年以上,經本職業四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取得畢(結)業證書。(2)取得本職業五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工作(新聞、廣告、營銷、秘書)3年以上。(3)具有公關專業大學專科及相關專業并從事公關工作一年以上。 | |
三級 |
公關員三級 |
(1)取得本職業四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2)取得本職業四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5年以上。(3)連續從事公關工作十年以上,并經本職業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 | |
物 業 管 理 師 |
四級 |
物業 管理員 |
(1)在本職業連續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業管理員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2)在本職業連續工作2年以上。(3)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畢業證書。 |
三級 |
助理 物業 管理師 |
(1)取得本職業物業管理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物業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2)取得本職業物業管理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3)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 | |
二級 |
物業 管理師 |
(1)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業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業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2)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業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3)具有大專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業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4)具有本科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業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 |
育 嬰 師 |
五級 |
育嬰員 |
(1)經本職業育嬰員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2)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
四級 |
育嬰師 |
(1)取得五級育嬰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育嬰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2)取得五級育嬰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3)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4)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 |
三級 |
高級 育嬰師 |
(1)取得四級育嬰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三級育嬰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2)取得四級育嬰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3)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4)取得四級育嬰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 |
勞 動 保 障 協 理 員 |
四級 |
勞動保障協理員四級 |
(1)經四級勞動保障協理員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兩年以上。(3)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含同等學歷)。 |
三級 |
勞動保障協理員三級 |
(1)取得四級勞動保障協理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一年以上,經三級勞動保障協理員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2)取得四級勞動保障協理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兩年以上。(3)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含同等學歷),連續從事相關職業一年以上。 | |
備注 |
滿足申報條件中任何條件之一者即可申報與其相符的等級 |
附件3
2012年國家職業格統一鑒定考核方案
職業 |
等級 |
鑒定內容 |
題型 |
題量 |
答題方式 |
分值 |
權重 |
物流師 |
4-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技能操作 |
選擇題 |
100 |
100 |
100% |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技能操作 |
計算題、案例分析題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綜合評審 |
專題論文 |
100 |
100% | ||||
1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技能操作 |
案例分析題、項目分析題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綜合評審 |
項目決策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電子 商務師 |
4-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上機考試 |
25 |
10%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能力 |
網頁制作、綜合操作等 |
100 |
100% |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上機考試 |
25 |
10% |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能力 |
案例分析、實驗室操作 |
100 |
100% | ||||
綜合評審 |
論文撰寫 |
口頭或書面答辯 |
100 |
100% | |||
心理 咨詢師 |
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能力 |
技能選擇題 |
100 |
題卡作答 |
100 |
80% | ||
案例問答題 |
4 |
紙筆作答 |
100 |
20% |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能力 |
技能選擇題 |
100 |
題卡作答 |
100 |
60% | ||
案例問答題 |
8 |
紙筆作答 |
100 |
40% | |||
綜合評審 |
論文撰寫 |
口頭答辯 |
100 |
100% | |||
理財 規劃師 |
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上機考試 |
25 |
10%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能力 |
選擇題 |
100 |
100 |
100% |
職業 |
等級 |
鑒定內容 |
題型 |
題量 |
答題方式 |
分值 |
權重 |
理財 規劃師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上機考試 |
25 |
10%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能力 |
選擇題 |
100 |
100 |
100% | |||
綜合評審 |
案例分析選擇題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秘書 |
5-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能力 |
案例分析、工作實務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秘書英語 |
選擇、填空、翻譯、寫作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能力 |
案例分析、工作實務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綜合評審 |
評估報告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秘書英語 |
選擇、填空 翻譯、寫作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營銷師 |
5-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能力 |
案例分析、方案策劃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2-1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能力 |
案例分析、方案策劃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綜合評審 |
論文撰寫 |
二級口頭答辯 一級書面答辯 |
100 |
100% | |||
公關員 |
5-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能力 |
案例分析、簡答、論述題 |
100 |
100% | ||||
企業人 力資源 管理師 |
4-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能力 |
簡答、計算、綜合題等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能力 |
簡答、綜合分析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綜合評審 |
論文撰寫 |
口頭或書面答辯 |
100 |
100% | |||
1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能力 |
綜合題和圖表分析題 |
6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綜合評審 |
文件筐 |
10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職業 |
等級 |
鑒定內容 |
題型 |
題量 |
答題方式 |
分值 |
權重 |
企業信息管理師 |
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上機考試 |
25 |
10%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技能 |
例分析、簡答、論述 |
100 |
100% |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上機考試 |
25 |
10% |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技能 |
案例分析、論述 |
100 |
100% | ||||
綜合評審 |
論文撰寫 |
口頭或書面答辯 |
100 |
100% | |||
1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技能 |
案例分析題、論述題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綜合評審 |
專題論文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企業 培訓師 |
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技能 |
案例分析、論述等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技能 |
論述、案例分析、 方案設計等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綜合評審 |
專題作答 |
1 |
口頭答辯 |
100 |
100% | ||
職業指導人員 |
4-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技能 |
選擇、案例分析 |
70 |
100 |
100% | |||
2-1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技能 |
選擇、案例分析 |
70 |
100 |
100% | |||
綜合評審 |
論文撰寫 |
口頭答辯 |
100 |
100% | |||
公共 營養師 |
4-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技能 |
案例分析、方案策劃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綜合評審 |
論文撰寫 |
口頭答辯 |
100 |
100% | |||
網絡 編輯員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上機考試 |
25 |
10%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能力 |
設計與綜合操作題 |
100 |
100% | ||||
綜合評審 |
論文撰寫 |
口頭或書面答辯 |
100 |
100% |
職業 |
等級 |
鑒定內容 |
題型 |
題量 |
答題方式 |
分值 |
權重 |
項目 管理師 |
4-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上機考試 |
25 |
10%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能力 |
案例選擇題等 |
100 |
100% |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能力 |
計算、繪圖、案例分析等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綜合評審 |
專題論文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1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能力 |
計算、繪圖、案例分析等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綜合評審 |
專題論文 |
口頭答辯 |
100 |
100% | |||
育嬰師 |
4-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判斷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技能 |
案例分析、方案策劃、動手實操等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物業 管理師 |
4-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能力 |
情景、案例等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綜合評審 |
論文撰寫 |
口頭答辯 |
100 |
100% | |||
勞動保 障協理員 |
4級 |
理論知識 |
單項選擇題、判斷題 |
125 |
題卡作答 |
100 |
100% |
專業能力 |
案例分析 |
題卡作答 |
100 |
100% | |||
3級 |
理論知識 |
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 |
125 |
題卡作答 |
100 |
100% | |
專業能力 |
案例分析 |
題卡作答 |
100 |
100% |
附件4
論 文 撰 寫 格 式
標 題(二號黑體,居中)
姓 名(四號仿宋體,居中)
單 位(四號仿宋體,居中)
摘要:(摘要正文,四號楷體,行間距固定值22磅)
(論文正文,四號宋體,行間距固定值22磅)
注釋:(小四號宋體,單倍行距)
參考文獻:(小四號宋體,單倍行距)
(1)
(2)
(3)
附件5
論 文 提 交 封 面 格 式
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
(上空四行,三號宋體,居中)
×××××(職業名稱)論文(二號黑體,居中)
(國家職業資格×級)(四號宋體,居中)
(空四字,三號宋體)論文題目:
(空四字,四號宋體) 姓 名:
(行距1.5倍行距)
身份證號:
準考證號:
所在單位:
附件6
報名點收款帳號信息表
報名單位:
開戶名稱 |
帳號 |
行號 |
聯系人 |
聯系方式 |
備注 |
說明:1、報名單位名稱應與開戶名稱一致。
2、如帳號信息發生變更,應及時與省中心聯系。因收款信息錯誤導致匯款失敗的,責任自負。
附件7
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成績復核申請表
姓名 |
身份證號 |
|||
準考證號 |
申請時間 |
|||
參加鑒定職業 |
級別 |
|||
申請查詢科目(勾選) |
理論 |
技能 |
綜合 |
外語 |
申請復核原因 |
||||
培訓鑒定機構意見(蓋章) |
--------------------------------------------------
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成績復核結果通知單
姓名 |
身份證號 |
|||
準考證號 |
申請時間 |
|||
參加鑒定職業 |
級別 |
|||
回復查詢科目(勾選) |
理論 |
技能 |
綜合 |
外語 |
省職業技能 鑒定中心 復核結果 |
承辦人簽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