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五:(15分)
某建設單位通過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競得某城市中心區兩個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兩地塊面積共46公頃,規劃性質為居住和公建,建設總量控制為住宅60萬平方米,公建40萬平方米。該地段西側、北側為城市公園,東側為市級體育設施。地塊南側和東側臨城市主干路,西、北兩側為城市次干路.城市干路圍合范圍內的用地面積為85公頃,其中己建成三個居住小區,分別位于該地塊的南側和北側,已按小區規模安排了配套設施,并已有一所中專學校.
依據該兩地塊土地出讓的規劃設計條件,分析還有哪些規劃設計條件需要補充(地段現狀詳見示意圖).己給出的規劃設計條件:
1.用地情況:規劃用地性質、規劃用地面積、用地邊界條件;
2.土地使用強度:容積率、建筑密度的規劃控制指標;
3.建筑后退要求(包括城市綠化帶和建筑后退線)及間距規定;
4.綠地率及集中綠地配置要求:
5.建筑風格、體量、色彩等要求;
6.遵守事項:規劃設計條件的時限、規劃方案編制、報審及建設項目相關手續申報須符合的有關規范和規定要求。
試補充其它必要的規劃設計條件。

答案:(15分)
1、建筑限高條件。(2分)
2、擬建地塊里新建建筑應考慮對原有建筑的影響。(4分)
3、處理好與城市公園(1)、市級體育設施(l)及城市干路沿線(1)的關系。(3分)
4、結合現狀統一規劃居住區級道路系統(2),考慮擬建地塊出入口設置(1)和停車設置要求(1)。(4分)
5、按居住區規模要求安排居住區級(l)公共服務配套設施(l)及市政設施沒。 (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