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5頁
開發建設單位擬在某市城區邊緣地段內建設商品住宅,其性質與總體規劃相符。在做了初步測算后,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了建設申請。該項目占地約26.2公頃,其內有部分待改造的平房及工廠等;基地北側臨城市次干道;西側為城市外圍的快速路(過境交通);東、南側為已改造完成的住宅(樓房);北側為規劃風景區和已建成的度假別墅區。圖中所示河流與水面已納入市區雨水排放系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現已給出修建性詳細規劃的部分規劃條件(基地現狀詳見附圖):
1.用地情況:規劃性質、邊界條件、規劃用地面積;
2.建筑限高、建筑后退及間距要求;
3.小區綠地配置要求;
4.公建配套設施要求;
5.市政設施及道路的配置要求;
6.地塊內應保留的現狀設施;
7.遵守事項:規劃設計條件的時限、規劃方案編制、報審及建設項目相關手續申報須符合的有關規范、規定的要求。
請補充其他必要的規劃設計條件
提示:看大圖請點擊圖片
答案:
1.容積率和建筑密度指標;
2.交通組織、出入口、停車位的要求;
3.重點處理與北側風景區的景觀協調關系;
4.協調好與東、南側現狀建筑的空間關系;
5.河流與水面的保留與利用要求;
6.減少快速路過境交通對居住區干擾的要求(如綠化隔離帶)。
試題7:(15分)
某市的市區北部有一段古城墻,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并劃定古城墻內外各100米為保護區,只準綠化,不許建設,由園林綠化隊管理。有一投資者看中這塊風水寶地,以每年支付I00萬元的租金在離古城墻50米處投資建設五棟二層青瓦灰磚小別墅,在與綠化隊簽定了協議后,隨即組織施工。此時,被該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劃監督檢查執法隊發現,責令立即停工。
試分析:這個工程屬于什么性質?為什么?應該如何處理?
答案:
1.該工程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以屬于違法建設。該工程侵占文物保護用地,違反了城市規劃法和文物保護法,嚴重影響城市規劃和文物保護,性質十分嚴重;
2.責成投資者立即拆除違法建筑,恢復地形地貌;對投資者處以罰款;沒收綠化隊所收租金,上交國庫;建議園林綠化隊的上級主管部門追究綠化隊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并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