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2頁
2004城市規劃實務答題要點討論
以下是我實務考試的答題,希望大家共同討論一下,請拋磚。
一、城鎮體系:
1.城鎮等級規模:縣域城鎮體系城鎮等級應按4級配置,有一般鎮,但主要問題是中心鎮過多,建議取消幾個中心鎮改為一般鎮。
2.布局:城鎮空間布局不合理,中心鎮過多;縣城B距中心城市(地級市)過近,地域直接受中心城市輻射力度大,B無法發揮地域中心作用,應并入中心城區;縣城DE位置靠近(北部山區,所轄城鎮少)應合并形成北部副中心城。
3.對外交通:高速公路橫向選線不合理,與產業空間布局矛盾,造成基礎設施浪費,建議取消;高速公路出入口距中心城市及縣城DE太遠,造成區域中心利用率低;鐵路穿越縣城E,造成城市分隔;公路穿越中心城市,分隔城市。
4.在交通系統上有點補充,南北走向的高速公路沒能發揮效能,建議向南拓展連通中心城市,發揮中心城市經濟交通中心職能.規劃橫向高速公路可以用一般公路代替。
5.另外確定的中心鎮之中有幾座沒有通公路,不適合作為中心鎮。
6.在北部山區新建的三個城鎮位置不合理,過于深入山區內部,交通條件不佳,宜設置在靠近公路鐵路線附近。
二、總體規劃
方案二合理:
1.城市用地發展方向分析:北部有鐵路基本農田,南部為風景保護區,皆不宜作為城市用地的發展方向。西部為丘陵及少量農田,且距大城市40公里,可適度發展(基礎設施投資大,城市輻射效應),東部場地平整,水資源豐富,距5萬人小城市40公里,可作為城市用地的主要發展方向。
2.省道改線在兩個方案中對西部發展用地影響較大,方案一采用與城市路網斜交,形成不規則用地,且用地面積較小,限制城市向西發展,方案二采用與城市路網平行,且用地面積較大,為城市向西發展提供有效的空間。
3城市布局:方案一工業倉儲用地布置在城市東部(上游),限制城市向東發展(同時對風景區有影響),方案二工業倉儲用地沿鐵路省道條形布置,交通便利,易于運輸,且為城市向東發展預留了空間。
第二題補充
方案二的省道走向垂直河流,有利于建成區方格網路網向西延伸發展。
建成區從北到南用地分別是倉儲用地,工業用地,居住用地,功能分區合理明確,日后可同步平行向西發展。
第二題應該選方案一,選方案二錯了!
應該以風向玫瑰圖為最主要的判斷標準。
題目很會迷惑人,把很多人都迷倒了。
我選方案一
1.主導風的下風向,雖然不是最小風頻的上風向,但對居住區無較大影響,(方案一對東北角的居住區有影響)。
2.河流下游.有利排水.及水處理。
3.用地類型,西面丘陵適合居住用地,東邊平坦,適合工業用地。
長遠發展可以形成西面的居住區和東邊的工業區,分區很明確。
三、交叉口布置
1.缺乏交叉口拓寬措施;
2.雙向4車道畫成雙向6車道;
3.分隔帶距離交叉口過近,壓占人行橫道;
4.交叉口公交車站設置過多,換乘及間距不合理(具體:...........)
5.公交停靠站點壓占人行道;
6.道路紅線用雙點劃線表示不合規劃制圖規范。
如果還考慮制圖規范,應該補標注很多東西,如轉彎半徑等
沒看見道路紅線的圖例就是雙點劃線嗎?
四、補充規劃設計條件
1.規模:建筑面積:住宅60萬,公建40萬;
2.強度:建筑高度:(m)
3.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車泊位及地上地下要求,機動車禁止開口路段;
4.環境:與周圍環境協調,互補(市級體育設施,公園)
5.人口容量:人口密度建議;
6.公共設施:需配套的公共設施。
第四題的補充:
公共服務設施的配置:中學小學幼兒園衛生所派出所居委會儲蓄所郵局商店超市及各類商業配套設施;
市政設施的設置: 變配電站供氣站垃圾搜集點水泵房公共廁所;
工程管線布置:分流式排水體系;
人防工程的設置:按總建筑面積2%設置人防工程;
城市設計的要求:地塊設計應與北邊\西邊的公園相呼應;
景觀:東側與城市標志性道路相鄰建筑形式等應與此路景觀協調以利于城市視廊的景觀組織。
五、住宅小區
優點:
1.空間布局合理;
2.交通組織合理:人車分流;
3.小區結構完善,公共設施齊全,整體性強,有利于物業管理;
4.小區內部條形綠帶適宜居民的生活習慣,外圍點式內部條形住宅模式有利于創造空間景觀;
5.沿路商服適合居民的出行心理。
我增加幾點不足之處:
1.幼兒園的活動場地應為南向;
2.現狀保留的小學缺少運動操場;
缺點:
1.主入口面向主干道位置失當;
2.地面停車范圍過大,造成大量消極空間;
3.組團及宅間綠化不足,公共使用空間太少;
4.活動場地位置設置影響中心綠地的使用功能及景觀要求;
5.局部建筑單元過長,不利于防火。
第五題補充:
優點:建筑物南北向布置,符合住宅采光通風要求;
缺點:東北面支路與小區沒有任何聯系,應設置步行出口及緊急消防通道。
1.托幼、小學服務半徑太大;
2.小區底下停車場出入口直接引向主干道影響主干道功能的發揮;
3.缺少組團綠地等。
六、建設方案審查
1.沿主干道停車場壓站20米綠化分隔帶;
2.沿河小高層后退15米綠帶不足5米(僅1米);
3.20層住宅超過建筑限高50米;
4.沿主干道商住樓未能滿足沿主干道建設大型獨立公建要求;
5.東南角住宅在公園30米控制線內,層高超過3層。
(另外,主入口、建筑層數布局、道路組織等也存在一些問題,不過我認為可能不是答題點)
第六題補充:
1.公建和居住區出入口應該分開設置。
2.公建布置在主干道旁其吸引過來的車流和人流將影響城市主干道功能的發揮;小區公建配件不全,缺少托幼、小學、中學;南側組團缺少組團綠地。
七、臨時建筑違章處理
1.干道上不能設臨時建筑。
2.不能占用樓房間的空地做臨時建筑。
3.立案后沒有進行現場調查取證。
4.未對違法建設單位告知申訴和辯解的權利。
5.罰款應交到銀行,而不是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實行繳罰分離。
6.處罰決定書應蓋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公章,而不是主管業務處室的公章。并寫清復議、訴訟的途徑、時間,最后注明處罰時間。
第七題補充
1.“罰款數十萬元”應進行聽證,沒有此程序處罰決定無效;
2.“六個單元”長度超過80m,臨建占用行人通道、消防通道,違反《城市規劃法》,應不予批準,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行政行為是違法的;
3.在“市中心”、“城市主干道”等重要地段城市規劃的審批應有城市人民政府審批;
4.處罰決定的作出重要地段應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集體討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