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北京市再次推出解決好涉及民生的住房問題,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一系列具體措施。
據介紹,市建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等部門22日聯合印發《貫徹國辦發〔2008〕131號文件精神促進北京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這是繼2008年11月22日出臺《關于促進北京市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后,北京市再次推出房產新政策。
市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新出臺的《實施意見》要求,著力調整房地產市場結構,建立低端有保障、中端有調控、高端有市場的供應體系,妥善解決不同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問題。在鼓勵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費方面,北京市推出了一系列新舉措。
首先,縮短個人住房轉讓免征營業稅時限。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個人轉讓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住房,普通住房免征營業稅,非普通住房按其轉讓收入與購買該住房價款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轉讓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普通住房按轉讓收入與購買該住房價款的差額征收營業稅,非普通住房按其轉讓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
其次,鼓勵居民改善住房條件。對居民將經濟適用住房以及危改回遷房、集資建房、安居房、康居房等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相關規定管理的住房上市出售后一年內該戶家庭按照市場價購買住房;或者上述已購住房上市出售前一年內該戶家庭已按照市場價購買住房的,參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實施辦法的通知》的規定按房屋價格差額繳納契稅。
同時,調整房屋租賃稅收管理方式,支持個人出租非住房,簡化境外個人在京購房手續。為支持居民改善居住條件,對因此購買二套房貸款的,比照執行首套房貸的政策。
據了解,從2009年第一季度起,市統計局、市建委將按季度公布區域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