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事考試中心,市直及外地駐煙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2009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辦〔2009〕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09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2009年我市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統一采用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7月18日—7月29日
現場審核時間:7月27日—7月29日
網上繳費時間:7月27日—7月30日
信息查詢時間:7月18日—7月30日
具體步驟是:
第一步、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應登陸煙臺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ytrsks.gov.cn),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的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然后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報名表上應帶有本人的照片圖像),并在規定的位置簽名。然后,連同本人的畢業證、身份證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上交單位人事部門。
第二步、現場審核:現場審核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各地、各單位(或存檔單位)具體組織。
考生網上報名后,各地、各單位須按文件要求進行初審。在認真核實《資格考試報名表》后,給予簽字、蓋章。然后,統一收集《資格考試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和專業工作年限證明以及有效身份證明等有關材料,到當地人事考試中心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市直和外地駐煙單位的資格審核地點:市人事考試中心考務科(萊山區觀海路128-108號,人才市場服務廳)。
第三步、網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務于7月27日-30日登錄煙臺人事考試網(http://www.ytrsks.gov.cn),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
二、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關于印發〈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128號)有關規定執行。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時,可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2009年度報考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暫不需要提交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
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收費標準
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收費標準,分別按照《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839號)和《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2546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即: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房地產估價師每人每科60元,房地產經紀人每人每科70元。
四、其他事項
(一)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該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
(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考生應考時須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無儲存功能,《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一科不用計算器)。各科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發放,考后回收。
(三)2009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場設置在濟南。
(四)考生可直接在網上(網址WWW.RSKS.SDRS.GOV.CN)下載準考證,下載時間為考試前一個星期。因為考生必須通過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兩者缺一不可)下載準考證,所以,報名時一定要正確填寫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