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點關于2009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在省直報名點報名的考生須在南京考試)
省直各考生:
為做好省直報名點2009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網上報名時間:
2009年7月10日——7月24日,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 (7月24日前必須完成網上申報、網上支付及報名表下載等所有網報程序) .
咨詢電話:025-51868924
2、現場資格審查時間:
2009年7月30日——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3、現場資格審查地點:
南京市草場門街101號文薈廈5105室(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現場資格審查電話:025-83750753
請考生嚴格按照各項報名要求和程序,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及接受資格審查,逾期不再補辦。
二、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
考試類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科目名稱 |
房地產
估價師 |
10月17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自備計算器) |
10月18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自備計算器)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開卷、自備計算器) |
房地產
經紀人 |
10月17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產經紀概論
(自備計算器) |
10月18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產經紀實務
(自備計算器)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自備計算器) |
考試詳細地點見準考證。
三、報名程序和要求
(一)2009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采取網上申報、網上支付和現場資格審查的報名組織方式。報考人員經過網上報名、網上支付和現場資格審查才為報名成功。
報名網址:江蘇建設人才網www.jschr.gov.cn.點擊進入“網上報名”欄目,選擇“2009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或“2009年度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
請報考人員嚴格按照報名網站上網報界面中的信息填報、照片上傳、網上支付、報名表下載等具體要求進行操作,否則將被視為無效網報。
(二)網上報名只審查照片,不對個人填報信息審核,網報成功的報考人員需按要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接受資格審查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報名參加考試人員,須提供下列材料:
(1)網上下載打印的《2009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或《2009年度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
(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所在單位出具的業務工作年限及職業道德情況的證明材料(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內填寫并加蓋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照片貼于報名表右下角,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種彩色打印機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5)申請免試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原人事部、建設部頒發的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必須包含證書照片、姓名、注冊號、證書編號等關鍵信息)。
2.續考人員須提供下列材料
(1)網上下載打印的《2009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或《2009年度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
(2)往年的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照片貼于報名表右下角,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種彩色打印機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檔案號是成績滾動管理的依據,請考生保管好準考證,以備下年度報考時使用。
(三)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或學位證書。
四、考試方式、內容及要求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的是以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的管理辦法,即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的是以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的管理辦法,即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免試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一)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
(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均須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及無聲、無存儲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請考生自備。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三)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綱》。
(四)考生進入考場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尋呼機、移動電話等通訊設備;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嚴禁帶至座位,否則一經發現即按作弊處理。
五、報考條件
(一)房地產估價師報考條件
按照《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建房[1995]147號)第八條的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劃和管理等學科,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l 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名參加考試。
(二)房地產經紀人報考條件
按照《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免試條件: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六、收費標準
(一)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
1.考試費:每人每科60元。
2.報名費:每人每科10元。
(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
1.考試費:每人每科70元。
2.報名費:每人每科10元。
七、準考證打印
考生可于10月9日—10月17日登陸江蘇建設人才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八、發票領取
網上支付成功的考生請在現場資格審查后關注江蘇建設人才網www.jschr.gov.cn查詢考試報名發票領取事宜。
九、其他
考生請于考試三個月后按照準考證上的成績查詢辦法查詢本人考試成績;全部科目考試合格者請于成績公布兩個月后登錄江蘇建設人才網www.jschr.gov.cn查詢證書發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