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關于2009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廣東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關于2009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09〕59號)的要求。為做好本市 關于2009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報名
(一) 全省網上報名時間:2009年6月29日9:00—7月31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網址: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交費及報名確認
1、2009年7月27日至7月31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為受理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確認”時間 。請在以上時間內帶上報考材料到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繳費確認,逾期后果自負(報名后不辦理退款手續)。地點: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四號樓-1樓,電話:0752—2814139。
2、惠州報名點考生采用現場繳費確認【不收現金,刷卡繳費】、全科成績合格后審核報考資格方式。
(三)報考條件及提交材料要求。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房地產經紀人10月17日9:00—11:30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14:00—16:30房地產經紀概論*
10月18日9:00—11:30房地產經紀實務*
14:00—16:30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注:有“*”的科目表示須自備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考試方式
(一)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滾動的周期為2年,報考全部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的全部科目。
(二)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該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三)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綱》。
(四)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由各考點統一發放并在考后回收。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場設在廣州。
全省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主考場設在廣州,深圳設分考場。
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考生的準考證上標明。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用A4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證書發放方式
惠州市報名點考生證書由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發放。
(四)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2001〕52號、粵價〔2002〕419號文:
房地產估價師: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60元。
房地產經紀人:報名費每科10元,考務費每科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