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上海市2009年度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考條件
(一)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ㄈ└鶕蛾P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
以上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09年12月31日。
二、考試時間、科目
?。ㄒ唬┓康禺a經紀人
10月17日
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14:00-16:30 房地產經紀概論(自備計算器)
10月18日
9:00-11:30 房地產經紀實務(自備計算器)
14:00-16:30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自備計算器)
三、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需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可在報名時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四、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以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后,方可獲得執業資格。
五、報名相關事宜
?。ㄒ唬┍敬慰荚噲竺捎镁W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ǘ┚W上報名時間為2009年6月17日-6月29日,網址為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網(www.spta.gov.cn)的“網上報名”欄目。考生網上報名期間須完成:
1.正確輸入報名信息。
2.成功上傳電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小50KB以下)。
3.保存報名信息,下載并打印報名表。
?。ㄈ┈F場確認時間為2009年6月28日-6月30日(9:00-11:00,13:30-16:00),現場確認點地址為:
房地產經紀人考試
(1)上海市房地產行業教育中心(武寧路200弄永定新村121號),聯系電話:52905089、52901577。
咨詢網址:www.sreec.net
確認點代碼:9090
?。?)上海市房地產管理進修學院(浦東乳山一村甲1號,浦東南路873弄進),聯系電話:58789601、58774162。
咨詢網址:www.sreec.net
確認點代碼:9191
?。?)上海房地產專修學院(欽州路508號滬江賓館旁,光會展中心對面),聯系電話:54489319、64704763。
咨詢網址:www.fdcxy.org
確認點代碼:8989
?。?)同濟學繼續教育學院(赤峰路67號第三教學樓四樓),聯系電話:65982240、65989445。
確認點代碼:5959
現場確認時須對報考條件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年限、專業技術職務等進行審核,請考生將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下載打印后,并加蓋單位公章,按規定的日期和要求,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明和職稱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到如上點辦理確認手續。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資格證書均需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須粘貼于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反面。
在外省市參加2008年度考試的考生,網上報名時按照新考生進行報考,現場確認時還須持省級考試管理機構的轉考證明,否則往年成績無效。
(四)考生完成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方可視為報名成功。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及相關要求,見《網上報名指南》??忌W上報名或下載準考證中遇有問題,請與確認點聯系。
(五)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竺晒Φ娜藛T應于2009年9月24日10:00-10月12日16:00在本網站“準考證發放”欄目內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ㄆ撸┓康禺a估價師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85元;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70元。
六、考生須知
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綱》。
考生進入考場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尋呼機、移動電話等通訊設備;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七、成績查詢及證書領取
?。ㄒ唬┮话阍诳荚嚭髢蓚€半月,考生可于本網站“成績查詢”欄目查詢考試成績。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于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自行下載打印。
?。ǘ╊I證時間為成績公布后兩個月左右,地點為相應確認點。請考生屆時關注本網站通知或聯系現場確認點。領證前須填寫合格人員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