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房中房”自拆逾九成,首批11份罰單也已發出。目前,廣州市對經依法查處的“房中房”實施產權信息注記,警示交易風險。
27日,廣州市出租屋管理辦公室介紹,據最新統計,目前發出首批“房中房”《行政處罰決定書》11份,涉及罰金人民幣33000元,同時,發出《行政處罰權利告知書》78份,開啟了對違法改建房屋室內結構進行行政處罰的先例。
截至10月26日,廣州市登記在冊的“房中房”為4046套,自拆3750套,自拆率達92.7%.其中從化市自拆率為100%.
廣州市出租屋管理辦、建委、國土房管局三部門聯合簽發的《關于做好已查處房中房產權信息注記工作的通知》即將下發執行,屆時,一旦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查處的“房中房”,其產權信息檔案將由國土房管部門實施注記,注記內容“此房屋被依法認定為‘房中房’”。當產權所有人或代理人在執行相關行政處罰后,才可以取消此注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