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4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對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并需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可在報名時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和《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3個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2011年度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暫不需要提交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