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贛州關于我省組織實施2011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41號)精神,為認真做好我省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負責江西考區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工作,考務組織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點統一在南昌設置。請各地按照《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附件),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考試名稱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科目名稱 |
房地產 估價師 | 10月15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自備計算器) | ||
10月16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自備計算器) |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開卷、自備計算器) | ||
房地產 經紀人 | 10月15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產經紀概論 (自備計算器) | ||
10月16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產經紀實務 (自備計算器) |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自備計算器) |
二、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7月4日9:00-11日17:00;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7月12日-14日正常上班時間;
網上繳費時間: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至7月15日17:00;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10月10日-14日17:00.
三、報考條件
(一)房地產估價師報考條件
按照《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建房[1995]147號)第八條的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
(二)房地產經紀人報考條件
按照《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1]128號)第九條的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或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
報考條件中的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31日。
凡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四、報名辦法
報名分為網上注冊登記、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四個階段進行。
(一)網上注冊登記。
進入贛州人事考試網(www.0797pta.com)查看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進入考生注冊頁面,對照報考條件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核對信息無誤后,上傳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內)電子照片進行網上注冊,記下系統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考生報名序號及本人身份證號將作為考生的登陸標識),注冊成功的考生打印《報名表》一式2份。
(二)現場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 [縣(市)考生可委托代辦]須攜帶本人報名表、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從事房地產估價(或經紀)工作年限證明(均為原件)及蓋有公章的企業資質證書(或備案證書)復印件,先由贛州市房管局資格初審,再到贛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文明大道105號人事大廈二樓)進行資格終審并辦理確認手續。沒有上網報名條件或不懂網報的考生,可來電咨詢,電話:0797-8179899,或本人到贛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委托人代為辦理。
資格審查須提供以下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貼在報名表上)各1份;
3、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房地產估價(或經紀)工作年限證明及蓋有公章的企業資質證書(或備案證書)復印件;
4、報名表一式2份。
(三)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可使用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錄詳細頁面查看審查確認結果。確認通過的考生,可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未通過審查確認的考生將無法進入繳費頁面。已繳費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錄考生詳細信息頁面,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上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
(四)準考證打印。
繳費成功考生可在規定時間登錄贛州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五、信息管理及考試范圍
考試信息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具備能力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 試大綱》。
六、考試科目及方式
(一)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4個科目,其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2個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以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4個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4個科目,4科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報考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對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并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可在報名時提出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申請。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和《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3個科目的考試。
應試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考場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統一回收。
七、收費標準
(一)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贛發收費字[2006]80號文規定,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費按每人每科130元收取。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贛發改收費字[2007]1449號文規定,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收費按每人每科70元收取。
(二)繳費收據領取時間:10月20日-11月20日(節假日除外)。請參考考生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到資格審查所在地人事考試部門領取,逾期不再辦理。
八、其它事項
(一)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房地產管理部門要加強協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各地要嚴格執行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條件,嚴肅考試紀律,保證考試的公正、公平。對違反有關考試紀律,尤其是經認定核實為雷同試卷的考生以及該考生所涉及考場的監考人員,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予以嚴肅處理。
(二)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劃和管理等學科。
(三)《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四)考生進入考場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等通訊設備;已帶入考試的要切斷電源,并與其他物品一同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五)考生進入考場,監考老師要仔細核查準考證和身份證,并指導考生在答題卡或答題紙的指定位置正確填涂準考證號和姓名。監考人員應在考場記錄單上認真填寫缺考人員的姓名和準考證號,并在對應答題卡上填(涂)寫缺考人員的姓名、準考證號和缺考標志。監考人員不得將“缺考”或“違紀”章加蓋于答題卡填涂信息的區域內。
附件: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二 ○ 一 一 年 六 月 十 四 日
附件:
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江西省考務工作計劃
7月4日9:00-11日17:00 考生網上注冊登記。
7月12日-14日(正常上班時間) 現場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
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至7月15日17:00 考生網上繳費。
8月31日前 向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報送報名數據庫及試卷預訂單。
10月10日9:00-14日17:00 考生打印準考證。
10月15日-16日 考試。
10月21日前 向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寄送試卷及答題卡等考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