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關于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
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1〕1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
根據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與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合格標準
(一)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9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50分)。
二、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負責向各地發送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成績數據和考試合格人員名單。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