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黑人社函[2012]191號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2012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農墾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省直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2〕35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將2012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資格名稱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科目名稱 |
房地產 估價師 |
2012年 10月13日 |
9:00-11:30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
14:00-16:30 |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自備計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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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10月14日 |
9:00-11:30 |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自備計算器) |
|
14:00-16:30 |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開卷、自備計算器) |
||
房地產 經紀人 |
2012年 10月13日 |
9:00-11:30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
14:00-16:30 | 房地產經紀概論 (自備計算器) |
||
2012年 10月14日 |
9:00-11:30 | 房地產經紀實務 (自備計算器) |
|
14:00-16:30 |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自備計算器) |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成績均采取滾動管理辦法。報考全部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對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并需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三個科目的考試。
二、報名條件及流程
凡符合《關于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關于印發<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128號)規定的考試報名條件(詳見附件1)的人員,均可自愿報名參加本次考試。
2012年度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暫不需要提交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
本次考試報名流程為:考生首先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rsks.gov.cn)進行網上報名,然后到網上報名所登錄考區的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自行網上交費,網上交費成功后考生即完成報名流程。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資格審查或網上交費,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無效。
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必須正確選擇考區,在哈爾濱的中、省直單位(省農墾總局除外)考生登錄省直考區;省農墾總局的考生登錄省農墾總局考區;其他考生均按屬地管理,登錄所在市(地)的考區。
?。ㄒ唬┚W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2年5月11日-5月24日??忌卿浐邶埥∪耸驴荚嚲W(http://www.rsks.gov.cn)的“網上報名”欄目,按照網上報名系統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網上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照片,從報名網上直接打印報名表(供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2011年度在外省市參加考試的考生,按照新考生報考。
?。ǘ┈F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2012年5月21日-5月25日(節假日休息)。考生須到報名考區的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首次報名的考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攜帶報名表(加蓋本單位公章并上交近期一張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貼在報名表右上角空白處)和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畢業證、學位證和職稱證書原件);報考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并符合免試一科條件的還需攜帶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原件;續考的考生只需攜帶報名表。在外省市參加2011年度考試的考生還須攜帶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出具的轉考證明,否則往年的成績無效。
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在報名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實、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省直考區現場資格審查地點:黑龍江省人才服務大廳,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長江路130號(省人才大市場一樓),其他考區現場資格審查地點由各考試管理機構確定。
各市(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務必于2012年6月11日前將審核通過的報名表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ㄈ┚W上交費
網上交費時間:2012年5月21日-5月25日。根據《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839號)和《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2546號)以及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專業資格和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黑價聯[2011]104號)規定,報考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每人報名費15元,每報考一科另加60元;報考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的考生,每人報名費15元,每報考一科另加70元。
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須重新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rsks.gov.cn)“網上報名”欄目,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點擊“查詢修改”重新登錄,按提示進行網上交費,網上交費后概不退費。
網上交費后,考生如需收據,請于2012年11月5日-11月9日到資格審查考區考試管理機構領取。
報名結束后,省人事考試中心將按每名考生報名費15元下撥給各市(地),作為組織考試報名費用。
三、準考證打印
考生須于2012年9月29日-10月9日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rsks.gov.cn),進入“準考證打印”欄目打印準考證,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準考證后,請仔細核對準考證上相關信息,如有問題須在2012年10月9日前與報名考區的考試中心聯系。
四、考場設置
2012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設置考場,所有考生均在哈爾濱市考試。
五、考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軍人可持軍官證)原件,否則不允許參加考試。
?。ǘ┛忌鷳紩r須攜帶鋼筆(或簽字筆、圓珠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ㄋ模┛忌M入考場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尋呼機、移動電話等通訊設備;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六、信息查詢
有關考試信息,考生可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rsks.gov.cn)查詢。
各市(地)要嚴格按照規定做好2012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的宣傳、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確??荚図樌麑嵤?。
附件:1、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2、2012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一、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按照《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建房[1995]147號)第八條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2〕35號)精神,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劃和管理等學科,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八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五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六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四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四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三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二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6、不具備上述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十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六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按照《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1]128號)第九條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六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三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四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二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三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一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二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一年。
三、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免試條件
按照《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人發[2001]128號)第七條規定,凡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政策與制度》科目。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相關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2年12月31日。
附件2:
2012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2012年5月11日-5月24日 | 網上報名 |
2012年5月21日-5月25日 | 現場資格審查(節假日休息) |
2012年5月21日-5月25日 | 網上交費 |
2012年6月11日前 | 各考區上交報名表 |
2012年11月5日-11月9日 | 領取收據 |
2012年9月29日-10月9日 | 網上打印準考證 |
2012年10月13日-10月14日 | 考 試 |
2013年1月下旬左右 | 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rsks.gov.cn)查詢考試成績 |